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共享账号有什么风险? 共享这种“会员账号”,被法院判赔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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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共享单车火了以来,大家就开启了万物皆能共享的模式。然而这样的共享,却动了商家们的“奶酪”,让商家不高兴了。受到波及最大莫过于长视频企业,也拿起了法律武器维权。


4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某公司通过购买优酷账号,为其App用户有偿提供的视频播放服务,被判其赔偿优酷公司200万元。记者经过搜索,发现如今虽然对于共享视频账号的管理严了,但超市账号、早教账号接过接力棒,继续成为共享账号平台的香饽饽。

%title插图%num早教平台共享账号出售

为用户提供“共享”视频账号
这个公司被判赔200万元

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汽车……当“共享经济”风靡在日常生活中,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相信大家一定都听过“共享账号”。如今随着互联网会员制兴起,共享账号就是和他人共用一个账号,不花或少花钱就能享受网站平台福利。不过这种账号共享的模式,却让一些依靠会员制盈利的企业利益有所损失。
4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庭官方微信公众号“知产北京”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优酷公司)是某影片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占许可使用人。优酷公司发现,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App上有偿提供涉案影片的在线播放服务,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于是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在庭审中,该App公司辩称,其为用户提供的是“共享会员”服务,即通过登录购买的优酷公司VIP会员账号,为其App用户有偿提供优酷公司VIP会员可享有的播放服务。该公司与优酷公司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只是合法购买取得优酷公司VIP会员账号使用权,并无主观过错。不仅如此,公司认为,涉案App是通过“共享会员”服务实现对优酷公司VIP账号的共享创新,属于一种新型商业模式,既未扰乱优酷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亦未损害优酷公司的利益,且也没有因此获利。
一审法院认为,该App公司的涉案行为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互联网行业的商业道德,且损害了优酷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优酷公司交易机会的减少,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该公司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194.6万元、合理开支5.4万元。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就此为该案敲下了终审法槌。
视频账号销声匿迹
超市、早教、游戏账号赶来“接棒”

共享视频账号一案终于尘埃落定。不过,这个案子可以彻底止住网络上共享账号的风气吗?其实不然。4月15日,记者在某二手网购平台上,以“共享账号”为关键词进行搜索,虽然未见各大视频类共享账号的链接,但仍然有各种类型的共享账号在兜售,包含了超市、早教、课外辅导机构、游戏等等。
%title插图%num游戏共享账号出售
某高端会员店是一家会员制商超,只有持有会员卡的消费者,才能进店消费。然而200多元的会员卡费,却让众多小伙伴望而却步。在二手网购平台上,不少会员主卡留作自用,将副卡进行共享。这样在保证自己可以消费的前提下,能够收回一些办卡成本。
%title插图%num初高中学习平台共享账号出售

不论是什么年龄段的宝爸宝妈,都很关注自己孩子的未来,希望给孩子最好的教育资源。于是,一些早教网课以及初高中在线教育平台的账号,在二手平台上也变得炙手可热起来。记者发现,某早教视频乐园的账号共享,叫价88元,卖家承诺可投屏到电视,两年内的内容一次性打包,可以长期使用,也可以下载到本地保存。

甚至连查询企业信息的平台账号,也可以进行共享。卖家声称,销售的是全网最高质量的共享账号,年卡30元。对于网友们对于“顶号”(账号正在运行中时,有人登陆了你的账号使你掉线的现象)的担心,卖家也给予了保证。“在使用时不会有人顶号,长期不使用会存在被顶号现象。找我发送VIP验证码,您任何时候需要发送验证码都可以找我,我随时都在。”

“共享账号”风险不容小觑
盗刷、诈骗陷阱防不胜防

共享账号的出现,确实是响应了一部分用户的需求,但随之带来的问题也不容小觑。
早在2015年,国家网信办就对外发布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也就是说,非实名使用账号是不允许的。但在日常使用操作中,平台和监管方却很难界定,注册者和实际使用者是否为同一人。
2017年8月,湖北男子小李认识了一位何姓男子。两人同住一间宿舍,都喜欢玩手机游戏“王者荣耀”。因为何某没有注册微信号,小李便好心把自己的微信号借给何某登录。但是,小李忘记这个微信号已和自己的银行卡绑定,何某偶然发现后便用小李的微信号给自己转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转走16.8万余元。2018年7月,何某因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8年年底,上海奉贤公安交警部门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还没拿到驾照的沈某,借用朋友的共享汽车账号私自开车上路,因无证驾驶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500元。相关负责民警表示,不论是共享汽车会员、共享汽车公司还是实际用车人,在这类事件中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分析,“若是家人朋友之间,通过一个账号进行视频、音乐的共享,那也并不太会涉及违反法律。但如果用共享账号来盈利,那就有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或不正当竞争。”其次,无论是出借给家人、朋友,还是租借给网友、陌生人,共享账号这一行为本身就隐含着不小的风险。许辉表示,“出借账号增加了信息泄露的风险。一些不法分子以共享作为诱饵,诱导用户登录后,利用技术手段窃取用户上网行为和输入数据,进而实施盗号、盗刷、电信诈骗等行为。若他人使用共享账号实行不法行为,账号的所有人也有可能面临追责。”
【文章来源:中国妇女报,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央行国际大钱包最新消息: 国家拿出1.2万亿推广数字货币?这是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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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一个名为“央行国际大钱包”的推广群里,管理员称国家为推广DCEP的使用,共拿出1.2万亿推广奖励资金,但是搭载工具只有“央行国际大钱包”, 群成员只要参与推广、拉人下载注册“央行国际大钱包”就有利润,而个人参与后的纯收益可高达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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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消息称,这款“央行国际大钱包”计划于今年3月份上线。目前该群已满500人,新入群的用户需要实名制。

随着数字人民币的不断推广,出现了一些利用其宣传推广的交易软件。央行曾在2019年发布公告称,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国内推广纯收益高达16万元,强调“低调保密”

在一个名为“央行国际大钱包”推广群里,管理员表示只要参与推广、拉人下载注册“央行国际大钱包”就有利润。原因是“国家为推广DCEP的使用,共拿出1.2万亿推广奖励资金,国际8千亿、国内是4千亿的政策奖励给先期推广使用的个人和企业。”

根据群里提供的《央行国际钱包推广详解》,国内主要推广对象为民企、私企等。具体操作为,公司法人用手机号先注册“央行国际大钱包”,然后去开户行开通对公账户DCEP收支功能,将对公账户与“央行国际大钱包”进行绑定(法人下载钱包的手机号和银行预留对公账户的手机号必须一致),并让公司的上下游企业层层复制该操作。

当公司进行销售货物时,先开发票给下游企业,下游企业需向该公司使用DCEP付款。对方支付DCEP到公司账户能完成交易后,24小时内公司的“央行国际大钱包”里就能收到央行赠与的流水2%的红利(20%税后) 。“资金流还是您的对公账户,钱包用来接受额外奖励。无任何资金投入,更不存在任何风险。”

此外,这里的推广利润共包括三代,“国内2%利润共三代,国外3%的利润共三代(期限不超过18个月,发完时结束)”,以国内为例,三代参与推广后的纯收益都高达16万元。且“推广期间注册后,使用DCEP的用户,享受永久红利,并可以传承”、“1生3、3生9,生生不息,长长久久”。

但是,这些收益只能从还未正式上线的“央行国际大钱包”中获得,且需要用户实名注册,完善个人信息。

管理员在群中多次强调,为了使用“央行国际大钱包”,不能注册中国六大银行的数字钱包,给出的理由是“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且表示“国家为推广DCEP的使用,共拿出1.2万亿推广奖励资金,国际8千亿、国内是4千亿的政策奖励给先期推广使用的个人和企业。如果你一旦注册,认证了六大银行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你就只会成为DCEP的消费使用者,国家的政策奖励将与你无缘。”

对于群里多次提及的“国家为推广DCEP的使用,共拿出1.2万亿推广奖励资金,国际8千亿、国内是4千亿的政策奖励给先期推广使用的个人和企业”,目前尚未从官方查到相关消息。

该群还指出提前布局数字人民币DCEP的战略意义,分别为“设立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做多少数字人民币流水”、“要帮助多少位伙伴成功”、“推广期后实现日新多少”,以及“让天下有人的地方就有DCEP”的价值观。

由于这款“央行国际大钱包”还未正式上线,相关人员强调要做到低调保密,根据群里分享的“国际钱包要求”录音,要求大家不要转发文字类信息,在群里少发文字信息,尽量用语音在群里宣导,“这是一个非常隐蔽的系统,不要搞得满天下都是,一些没有参与过项目的人,不要让他们参与”、“在央行国际钱包成为事实之前,要做到低调保密”。

群消息称,这款“央行国际大钱包”计划于今年3月份上线,目前相关临时推广群已500人满员,新入群的用户需要实名制,警惕性很高。

数字人民币仍处试点阶段,央行提醒公众提高风险意识

数字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具有双离线支付、安全性高、多终端选择等优点。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专门团队,开始对数字货币进行专项研究,目前数字人民币的试点为“4+1”,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

据央视新闻报道,春节期间,深圳、苏州、北京等首批数字人民币试点城市,先后推出了抽签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的活动,数字人民币试点正呈现“多地开花”的趋势。

随着数字人民币的不断推广,出现了一些疑似利用数字货币进行诈骗和传销的案件。

去年12月,《华夏时报》记者报道多个千人DCEP推广QQ群在以“DCEP推广可盈利,机会千载难逢”的虚假噱头,拉人入群做推广盈利,疑似为传销组织。

据《华夏时报》报道,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这就是典型的通过不断发展下线盈利的传销组织,如果有人被骗,建议报警处理,央行目前只在苏州、雄安、广州、成都等城市展开试点,并且所有的推广都是通过政府等官方推广,尤其是苏州、雄安、广州、成都等城市的市民需要提高警惕。

早在2019年11月,央行就已发布公告表示,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此外,央行还强调,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特此鸣谢!

四川法治报: 投资虚拟货币轻松赚钱?法官:交易虚拟货币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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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四川法治报随着互联网金融投资模式的多元化发展,越来越多人参与到比特币、代币等虚拟货币投资,随之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近日,渠县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投资虚拟货币产生的合同纠纷案。

投资虚拟货币 轻松赚钱?

2019年11月,何某的朋友向他介绍了一种新型投资——“BCV”虚拟货币,根据投资成本,每天登录APP,就能从账户中提取50元至100元不等的金额,待将自己投资的成本提取完后便可获取相应的纯利润。面对这种动动手指就能赚钱的好事,何某心动了。

他在朋友的介绍下,前往邹某所在的某公司,开设了“BCV”生态账户,并投入了2万余元。账户开设初期,何某每天坚持不懈地从账户中提取100元,以期早日收回成本后赚取纯利润。

然而,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何某从最初每天能从账户中提取100元,渐渐变成了每天只能提取几元。眼看着钱越提越少,何某心急如焚。他找到邹某,要求退还账户中余下未能提出的14519元。

邹某鉴于朋友关系,与何某签订了“BCV”生态账户转让协议,约定何某将“BCV”生态账户转让给邹某,其中剩余的14519元,邹某定于2019年12月8日支付4519元,余下1万元在其后的两个月内付清;同时,何某需无条件向邹某提供生态验证码。

不料,何某与邹某签订转 让 协 议 后 不 久 ,登 录“BCV”生态账户的APP软件被强行关闭,邹某也无法登录账户提取款项,便不同意向何某支付余下的5000元,何某便诉至法院要求邹某付款。邹某在得知何某将其告上法庭后,表示何某并未实际将“BCV”生态账户转让给自己,要求何某返还已支付的9519元。

交易虚拟货币 风险自担!

面对此类新型案件,承办法官在多方了解“BCV”的性质、交易模式后,认为本案所涉的“BCV”交易行为违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规定,虽然公民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系个人自由,但一旦产生纠纷诉诸法院,从法律上来说应当认定为无效,故何某与邹某签订的“BCV”生态账户转让协议不受法律保护,由此产生的后果和引发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承办法官向何某、邹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告知其“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面对“高收益”的投资时应当做好市场调查、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力,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最终,何某表示,庆幸自己花点小钱买了经验教训,以后再不会在类似的事情上栽跟头了,并撤回了起诉;邹某表示,何某出于对自己的信任进行投资,导致产生了损失自己也过意不去,既然何某已撤回起诉,那自己也不再要求何某返还款项了。

法官说法

根据相关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代币等交易存在多重风险,投资者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一旦产生纠纷,法律将不予保护。

牡丹江公安: “普顿PTFX外汇”以及“华登区块狗”平台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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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已对“华登区块狗”平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田某某、欧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现案件已进入起诉阶段,为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对该传销平台的传销参与人员通告如下:
请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的“传销参与人”,于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到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经侦大队305办公室登记备案,如工作日无法登记备案的,请提前电话预约办理(联系电话:0951-6899250)
注意事项:
1、请传销参与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本人参与该平台发生业务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支付记录、收取利息记录)、转账凭证等原件、复印件等相关书面材料及相关音视频资料。
2、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负,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3日。
3、公安机关提醒:发布虚假信息、混淆视听、煽动滋事、干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人:吴警官 马警官
咨询电话:
0951-6899250 13723318892(马警官)
兴庆区公安分局
2021年4月13日
【来源:兴庆区公安分局】牡丹江:关于涉嫌“普顿PTFX外汇”非法传销案人员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的公告%title插图%num
来源:牡丹江公安【文章来源:以上内容为转发,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及个人因涉嫌传销被巨野县市监局冻结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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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新观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行政监察(监察)其他行政裁定书》(以下简称:《其他行政裁定书》)。

因涉嫌传销被巨野县市监局冻结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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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其他行政裁定书》显示,申请人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国鹏启(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国泰民安鸿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周广、汪民梅、向仁章、胡美凤、覃多艳、李小梅、李瑞珍、杨恒、张酒根、孙红妹、刘海清、刘云玲、汪明霞、吴亚萍、程忠、程颖丽、李登申、田正法、何菊香、薛智远、高福海、孙秀兰、俞优莲、刘会文涉嫌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2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国鹏启(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国泰民安鸿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周广、汪民梅、向仁章、胡美凤、覃多艳、李小梅、李瑞珍、杨恒、张酒根、孙红妹、刘海清、刘云玲、汪明霞、吴亚萍、程忠、程颖丽、李登申、田正法、何菊香、薛智远、高福海、孙秀兰、俞优莲、刘会文名下的银行存款采取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保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九条、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国鹏启(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国泰民安鸿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周广、汪民梅、向仁章、胡美凤、覃多艳、李小梅、李瑞珍、杨恒、张酒根、孙红妹、刘海清、刘云玲、汪明霞、吴亚萍、程忠、程颖丽、李登申、田正法、何菊香、薛智远、高福海、孙秀兰、俞优莲、刘会文在金融机构的存款。被申请人姓名、开户行及保全冻结金额详见附件。

案件申请费5000元,暂由申请人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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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APP显示,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曾用名:国之缘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2日,注册资本为1349万元,周广担任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股51%,徐超持股28%,王兆福持股11%,潘正恒持股10%。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冻结账户的国鹏启(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青岛国泰民安鸿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法人均是周广,分别成立于2020年5月6日与2016年月5日。

因涉嫌传销被曲周县市监局冻结5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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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今年3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公布题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监察(监察)其他行政裁定书》(2021)冀0435财保1号(以下简称:《行政裁定书》)。据《行政裁定书》显示,申请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从事传销、组织策划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11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的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为53000000元。

那么,为何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会被两地市监局冻结账户呢?中新观察注意到,这与他们高调销售一款名为“国之源太赫兹小神吹”的产品有关,该产品对外宣传四个级别,依次为会员、店长、总代、业绩股东(董事)。只要花499元在线上下一个订单自动升级为会员,同时得到标准价格1999的小神吹一台,直接分享一个订单奖励150元;直接分享2个订单后,每新增一个订单奖励10元;直接分享5个订单、累计50个订单后,自动升级为店主。

店主:直接分享一个订单奖励150+补贴50=200元;团队每新增一个订单补贴50元;直接分享15个订单、累积达到1000个订单后,自动升级为总代;总代:直接分享一个订单奖励150+补贴100=250元;团队每新增一个订单补贴100元(注:店主或总代平级后,平级市场新增订单补贴各50%);业绩股东:两个销售部门各培养出2个总代,其他部门累计培养出2个总代,自动晋升为公司业绩股东;业绩股东享有公司每周新增总业绩10%的加权分红。

福利奖包含:1、手机奖:团队总业绩达到30万,其中有两个部门分别达到10万,其他部门累计达到10万,奖励华为5G或iPhone12一部;2、房车奖:团队总业绩达到500万,其中有两个部门分别达到200万,其他部门累计达到100万,奖励房车一台(也可以选择等值宝马或奔驰一辆);3、以上奖励不可重叠(备注:满100可提现,T+0下发,自行兑冲无手续费)。

对此,中新观察将持续关注。

佛山市反诈骗中心:”急招高薪兼职人员,手机操作,时间自由,月入过万!》”

阅读(2834)

文章来源: 佛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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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强调一次

刷单兼职什么的

都是骗局!

“急招高薪兼职人员,手机操作,时间自由,月入过万!”佛山一位大学生看到这个兼职广告后本想赚点零花钱结果……%title插图%num%title插图%num近日,佛山的小杨在网上看到兼职信息后添加了对方的QQ。随后,小杨被拉进一个QQ群,并点开对方提供的链接下载并注册了“空中X汇”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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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方提示,小杨向指定的账户转账200元后,开始在APP上进行抢任务刷单,刷完第一单任务后,对方很快将本金和佣金返还给小杨%title插图%num
看到真能赚钱,小杨开始疯狂刷单。直到刷完第16单任务,对方却称要完成连单、多单任务才能拿回本金和佣金,小杨只好继续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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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对方又称小杨银行账户有洗黑钱嫌疑,要求其把最后3笔订单总金额的30%转到指定账户才能返还,小杨终于醒悟,于是马上报警,共被骗36000元。

网络刷单诈骗虽是老套路了却频频有人上当骗子是如何一步一步
引诱受害人掉入陷阱的?

骗术揭秘

第一步骗子通过短信、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朋友圈、电子邮箱等发布招聘兼职刷单的信息,用高额报酬引诱受害人与其联系。第二步骗子诱导受害人下载APP,并在APP中充值,用几笔小额本金和佣金作为诱饵,返还给受害人。第三步骗子称因“多任务”、“系列卡单”等原因无法提现,并要求受害人多次充值刷单。第四步到达一定金额后,骗子将受害人拉黑跑路。

问下次看到这种招聘兼职刷单的信息,
你还会点进去看吗?

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躺赚”等兼职刷单信息。不要轻易点击或扫描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二维码和APP,保护好个人信息。记住,刷单本违法!
点击空白处查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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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校 | 梁韵清、郑初琪
审核 | 杨剑锋、郑洁茹
素材来源 | 佛山市反诈骗中心

cncbk商城最新消息: “CNCBK商城”网络传销案 一名骨干发展2000多人被判5年罚款50万

阅读(3234)

4月10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以公司为掩护,依托“CNCBK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实施传销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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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为商城 实为传销诈骗

2015年9月,俞某东(已被判刑)成立“CNCBK国际控股集团”,并在互联网上建立“CNCBK商城”。2016年8月,俞某东在北京市以何某的名义注册成立“北京云联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对外宣称北京云联意公司为“CNCBK国际控股集团”子公司。
俞某东招募人员进行公司运营,依托“CNCBK商城”,对外宣称投资该商城成为会员后,以发展会员数量、交纳会员费的数额及下线的消费额等作为返利依据引诱人员加入,在全国各地吸收会员,建立传销组织,骗取财物。该传销组织先后在全国发展147081个会员,下线会员网络层级为三十一层。
2017年被告人王某平被俞某东发展成为北京云联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NCBK商城”房山区代理。被告人王某平加入“CNCBK”传销组织后,开始在北京市房山区积极发展下线,截止案发时,被告人王某平共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二千多人,下线会员网络层级为10层。

发展2000多人 判5年罚款50万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平伙同他人依托“CNCBK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在2000人以上,下线会员网络层级为十级,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被告人王某平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被告人王某平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王某平不服,提起上诉。
王某平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王某平系被动参与传销活动,并非房山区代理,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
经查,在案鉴定意见、电子数据、生效司法文书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王某平2017年被俞某东发展成为北京云联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NCBK商城”代理后,开始在北京市房山区积极发展下线,并非被动参与。
截止案发,王某平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2000余人,下线会员网络层级为10层,对传销活动的实施、扩大起关键作用,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故上诉人及辩护人所提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章来源:北京法院审理信息网,特此鸣谢!

跨境网络开设赌场抓捕现场曝光!成捆现金塞满保险柜!

阅读(2048)

全国各地注册会员近30万人涉案资金流水500亿元以上涉案嫌疑人数百人……近日南京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跨境网络开设赌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2名查封冻结涉案资产数亿元2020年1月,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获悉一条某网站涉嫌跨境赌博犯罪的线索。

警方查明该网站开设于2017年6月,主要针对和吸引境内人员参赌,内设13个主流赌博“盘口”,覆盖千余种赌博项目,全国各地注册会员近30万人,3年来累计涉案资金流水逾500亿元。

其中,仅南京地区参赌人员就有1500余人,投注赌资流水超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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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南京高淳的李某就是参赌人员之一,因为赌博欠钱,无力偿还,只能在外地东躲西藏,靠打零工度日。

“去年底,我在上网时看到了一个网页广告,被‘投注越多返利越多’、‘提现秒到账’的字眼吸引。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点击了广告中的链接,在赌博网站中注册了账号,并充值玩起了牌类赌博游戏。” 李某告诉记者,“输的多赢的少,不仅身上的钱都输光了,还输掉了向亲戚朋友借来的十几万。因为没钱偿还,不敢回家。”

初步调查后,警方发现,南京地区有不少网民和李某一样,参与这种网络赌博。南京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侦办,并将案件逐级呈报江苏省公安厅和公安部。2020年6月2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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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查资金流的过程中,先后梳理出1500多张银行卡的信息,涉及资金流水达5亿多元。同时,明确了100多名嫌疑人的相关情况,并对其中一名嫌疑人王某进行了重点调查,发现其背后存在一个跨境网络赌博团伙。”专案组民警介绍。

专案组深入侦查,抽丝剥茧,逐渐查明了一批该团伙高层成员的身份,进而基本摸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身份、盈利分配等情况,固定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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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专案组民警赶赴福建安溪等地,历经20多天的侦查、摸排,掌握了该团伙在境内活动的60余名嫌疑人的相关情况。

为了调查团伙重要成员黄某,民警在其所居住小区连续蹲守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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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深入侦查后发现,自2017年6月以来,福建安溪籍嫌疑人苏某发、王某峰等人纠集组成家族式犯罪团伙,租用境外的服务器,开发运营了该赌博网站。在厦门、泉州以及菲律宾等地以公司化方式运作。

通过在网络购物、淫秽色情等网站投放飘窗广告、为参赌会员提供充值返利活动等方式,大肆招揽国内赌客注册会员参与赌博,最多时曾同时经营了15个“盘口”,日盈利超200万元。其中两个“盘口”每日平均在线赌博人数超过2000人,多的时候达三四千人。

为方便参赌人员充值,该赌博网站开通10余种赌资充值渠道,并采用个人银行账户、对公账户、第三方支付等多种方式结算赌资,定期批量更换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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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警方还查明该团伙的赌博网站组织者、经营主管、财务人员、技术人员、“盘口”组长、网站客服、涉案银行卡供卡人员、涉案资金取款人员等多层级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

随着案件收网条件成熟,专案组抽调500余名警力,全力做好案件收网工作。6月3日,专案力量兵分多路、奔赴福建、河南、安徽等地集中开展抓捕行动,直扑各抓捕对象落脚点。

6月5日凌晨,专案组展开集中收网行动。在福建安溪一小区内,犯罪团伙重要成员黄某灵正在熟睡中,民警破门而入,将其抓获。面对民警,黄某灵脱口而出:“这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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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黄某灵家中,民警找到了两个保险柜,里面均塞满了成捆的现金,还有不少外币和大量黄金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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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王某杰是团伙高层人员王某峰的弟弟,警方实施抓捕时,他正住在未婚妻家里,不过民警进入家中后并未发现其身影。
面对民警,王某杰的未婚妻谎称两人吵架,王某杰早已离开。但细心的民警扩大了搜索范围,并调取了小区周边监控录像,确认王某杰并未离开。
鉴于此,民警再次在王某杰未婚妻家中仔细搜寻,最终在一个卧室飘窗下,发现王某杰从房间内的床板下暗道爬出躲藏在21楼的空调外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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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一部”《关于敦促跨境赌博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发布后,南京警方向嫌疑人家属邮寄了《通告》,积极开展劝投工作,2021年该赌博网站工作人员樊某、晏某婷夫妻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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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72名。

警方提示:参与网络赌博,开设赌博网站是违法犯罪行为,不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受到限制出境、信用受限等惩处。同时跨境赌博、网络赌博的背后,往往是不法分子在操控输赢,请广大群众了解网络赌博“十赌十输”“十赌十骗”的套路,认清赌博的危害和后果,切勿相信虚假广告宣传,更不要参与,加强防范,自觉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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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追回P2P投资损失,结果却被假“民警”骗走1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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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长安街知事
刘先生在一家P2P公司投资了300多万元,但因为“暴雷”钱收不回来,更让他焦虑的是,自己的妻子是这家P2P公司的一名行政人员,可能涉嫌违法。于是,一心要挽回损失和让妻子逃避处罚的刘先生,向自称是“房山公安分局民警”的“王磊”求助。结果,刘先生被骗走了103万元。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4月1日公布这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真名为高伟的被告人一审被判犯诈骗罪,被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2月间,被告人高伟自称“王磊”,冒充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法制办民警,以帮助被害人刘先生的妻子逃避处罚、返还投资款项等事宜为由,骗取被害人刘先生103万元、手串一个、项链两条、绿松石一块。
“认识王磊后,我看他的微信朋友圈有一些穿着警察制服的照片,便向他咨询自己在P2P公司投资的300多万元的事,这个公司资金链断了钱要不回来,而且我妻子在这家公司担任行政工作,有可能被公安机关处罚。”刘先生说,“王磊”称自己父亲是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大队长,担任过房山分局的局长,现在退休在家,保证能帮自己把钱要回来,妻子也不会被处罚。
2020年3月2日,被害人刘先生发现被骗后报警,同年5月22日,被告人高伟被抓获归案,民警起获并扣押其持有的手机一部、黑色带有警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驾驶证”字样的驾驶本一个、黑色带有警徽、标有“影卫达”字样的小型录像机一个。
“实际我不是警察,是做五金生意的。我从刘先生手里骗来的钱用于偿还债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驾驶证’的封皮是我在淘宝上购买的,我听别人说停车的时候把这个封皮放在车挡的位置,意思就是告诉别人我是警察,就别贴我罚单了。”被告人高伟说。
大兴法院认为,被告人高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高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1万元。责令被告人高伟退赔违法所得。

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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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比特币的火热,矿机、显卡的生意愈发兴隆。但是在虚拟货币“挖矿”热潮的背后,“挖矿”作为高耗能项目,因不符合节能减排、耗电等原因一直饱受质疑。内蒙古电力资源丰富,近年受到“矿场”主们的青睐,但“挖矿”过程的高能耗也让内蒙古能耗控制压力陡增。

“挖矿”是虚拟货币“开采”的过程,是通过专用计算设备投入算力进行解题。从能耗方面来看,比特币是名副其实的“吞电兽”。

据统计,比特币“挖矿”每年消耗电力约1213.8亿千瓦时,耗电量超过了全球160多个国家的发电量。鄂尔多斯作为中国大型能源基地,中国最大的比特币“挖矿”公司——比特大陆曾隐身于此。

其在鄂尔多斯拥有一个占全网算力4%左右的大型“矿池”,高峰时2.5万台矿机24小时工作,每年光电费就要消耗上亿元。

一位区块链领域的专家表示,“挖矿”产业与实体经济并无关系。在“矿场”和各地政府的合作案例中,多数都用大数据处理分析的名义来申请。这样不仅能通过政府审批,还能拿到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的补贴、电费优惠。

早在2019年,内蒙古有关部门就下发过《关于检查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的通知》。联合检查组赴部分盟市,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分析各盟市上报的材料,以自治区掌握的相关数据为基础,重点摸清与实体经济无关,规避监管,能耗较大,以“大数据产业”为包装享受电价、土地和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

有关资料显示,内蒙古曾对30多家大数据和云计算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中21家实际上是加密“矿场”,所以对其发出停工通知。

日前,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计划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一位矿圈人士表示,此举主要还是源于能源消耗控制目标的压力。据悉,“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为14%~15%,年均下降3%左右,增量在3000万吨标煤以内。

但是,梳理各盟市上报的“十四五”项目情况看,预计新增能耗为1.8亿吨标煤,这个数字相当于目标增量的6倍。内蒙古已经“如临大敌”,把能耗总量、强度双控作为“十四五”重点工作,工作强度不亚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声明:此文来源于工人日报。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