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51车主加油最新消息: 打折油卡?“51车主加油”AP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00余万元,两犯罪嫌疑人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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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俞某、林某共同开办了一家公司,公司所有业务是维护一款手机APP软件,二人利用该APP非法吸收至少1200余万元公众存款,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奉贤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这款APP叫“51车主加油”APP通过高额返利,诱骗客户通过APP一次性充值加油卡,公司承诺每月返还。经查,该APP有6个月、12个月、18个月等8种返还期限套餐可供客户选择,选择返还的月份越长,需要客户充值的金额就越大,给客户的折扣比例也就越大。很多人觉得比存入银行和买理财产品的回报大,就一次性充值了很多钱。

▲配图,图文无关
俞某、林某一开始还会按月将钱返还给客户,同时将剩余的钱做广告推广,以此扩大APP的用户量,吸引更多的客户充值。随着用户的不断增加,客户充值的钱的总量也越来越多,二人就用后来充值的客户的资金返还前期充值的客户。直到没有新的客户充值,二人也就没有资金去返还前期已经充值的客户,公司无法运营就倒闭了。
根据初步审计结果,自2020年3月27日至10月17日,二人在经营该平台期间,至少向约5000名投资人吸收资金1900余万元,未兑付金额120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俞某、林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共同犯罪。日前,奉贤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仅严重侵害金融管理秩序稳定,更将广大投资者的资产置于高风险中,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大家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投资风险意识,牢固树立“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投资理念,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和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

文章来源:周到上海

“四问比特币”之一:监管为何接踵而至 炒币风险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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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5月,“币圈”吸引无数关注。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三大协会发布公告指出,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5月21日,国务院金融委重磅发声,再次阐明了金融监管部门对比特币的严监管态度:“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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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币“热”从何而来?“币圈”乱象何在?“挖矿”如何耗能?区块链如何健康发展?带着这些问题,人民网“强观察”栏目特推出“四问比特币”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在近日强监管的背景下,“币圈”迎来“巨震”。炒币这一行为因此进入更多大众的视野,也让其背后的一系列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炒币“热”从何而来
说起炒币,就不得不提最近大热的比特币。据了解,比特币是一种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计算产生的点对点的虚拟货币,其核心是去中心化。业内人士表示,本来这一概念只在特定的技术发烧友中引起兴趣,但是随着比特币价格的大涨大跌,其投机属性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参与的人也越来越多。
这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到底是如何实现价格的暴涨暴跌,引人入场的?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表示,比特币本身的设计机制,就会使其价格越来越高。比特币的供给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在供给量一定的情况下,由于比特币的需求价格弹性为负数,即币价越高,市场预期越旺盛,需求会增加。
尹振涛介绍说,除了比特币本身的特点,狂热的投机客、煽风点火的宣传、坐享其成的中介……投机炒作的各种角色,都在推动虚拟货币市场走热。
人民网“强观察”栏目在查找炒币渠道的过程中发现,知乎、微博、微信公众号、QQ等互联网平台,均可搜到大量“小白炒币指南”等“指引”投资者如何炒币的信息、图片广告或视频,而“炒币90后:3个月挣百万身家”等类似标题吹捧炒币暴富的故事,更是多如牛毛。
一位“币圈”业内人士透露说,追捧虚拟货币的机构中介非常擅长用晦涩难懂的科技术语、夸张但看起来很真实的造富故事,来说服投资者入场,从而创造市场盲目投资的“羊群效应”。
如何理解炒币市场的走热,尹振涛作了个形象的比喻:“这种虚拟货币的市场就像是一个密闭的屋子,屋子里有一大批投资者,并且不断有新人入场,这些人受到煽风点火的鼓吹宣传,不断买币,越多人买,这个价格自然就会被抬高。”
比特币大热之后,陆续又出现了以太坊、狗狗币等其它虚拟货币,同样受到炒客们的“青睐”。
“从比特币诞生到现在,这几年大大小小出现了多少小币种,数不胜数,大多都是利用名人效应发币,收割一波‘韭菜’,最后发币的创始人潇洒转身离去。”一位“币圈”业内人士表示。
归根结底,在这样虚拟货币的市场中,一面是一夜暴富,一面是“被割韭菜”,首当其冲的便是缺乏辨别能力的投资者们。
监管为何接踵而至
5月18日,金融业三大协会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21日,国务院金融委会议明确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一系列举措彰显明确的严监管态度。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2013年比特币被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长期以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一直与投机炒作相挂钩,比特币的炒作和币价跌幅巨大,购买比特币的投资者们的财产受到侵害,可能会导致“个人风险向社会风险传导”。
“特别是在前几年,通过发行代币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且多是通过传销活动进行宣传,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肖飒介绍。
除了金融风险,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更是多次触及法律的底线和红线。匿名化、去中心化、跨境流通便利是比特币的显著特点。“借助这些特点,虚拟货币持有人躲过国内的监管,通过境外的交易所、服务商,实现虚拟货币与法币的自由兑换。”尹振涛表示,这样一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已成为跨境洗钱的新手段,亟须监管手段予以规制。
2020年以来,随着公安部、央行等多部门联手打击治理跨境赌博资金链行动,借助比特币等虚拟资产进行洗钱和资金转移的行为,被监管部门更加密切地关注。
虚拟货币何去何从
比特币近日以暴跌“出圈”,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我国相关部门早已意识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带来的风险,对其监管可以溯源至2013年。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就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2017年央行等七部门叫停各类代币发行融资,并开展专项整治。随后,我国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ICO交易平台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人民币交易的比特币全球占比一度降至不足1%。
面对趋严的监管大势,未来的虚拟货币市场何去何从?
“我认为国家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是一个不断增强的过程。三大协会和金融委只是一个信号,旨在提醒广大群众退出这个市场,下一步监管部门会继续收紧政策。”尹振涛说道。
他还提醒广大群众说道,要认清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与传统货币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就是它是一种虚拟商品,而不是货币。从历史上来看,脱离了监管的任何一种数字加密货币,未获得流通权利,操作起来风险很大,势必不能久存。
肖飒认为,目前严格监管已经是普遍共识,但我国还没有专门监管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法律或行政法规,未来可能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明确禁止一切虚拟货币交易行为。
“继续加密代币‘挖矿’就是继续与法律对立。随着虚拟货币对法定货币和金融安全的侵蚀,各国法律和执法只会趋严。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法律都在那里,不枉不纵。”
文章来源:人民网,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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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壳国际最新消息2021:“贝壳国际”传销案最新消息:扬州地区11名骨干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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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审查查明,二零一八年十月份,石振海、丁伟、王军()共谋成立贝壳国际传销组织,在互联网设立贝壳国际平台,在全国范围开展传销活动。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以来,被告人王连宽、吴金盛、张常平、周玉琴、李德勇、林云红、史金荣、汪玉梅、朱素娟、黄红梅、黄爱梅等积极参与开展贝壳国际传销活动,并通过组织考察、培训、建立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在宣传过程中呢歪曲国家区块链政策,宣称贝壳国际平台为全国、全球用户提供数字资产交易和资产配置服务,会员可以通过持币增值、持币挖矿、多元挖矿三种模式享受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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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平台要求下线会员必须通过线会员邀请码进入并购买平台自主发行的虚拟数字货币,引诱会员通过拉人头的方式获取平台奖励资金,平台本身的并无实际经营,奖励资金全部来源于下线会员投入,会员间按照推荐发展的加入顺序形成上下级层级关系,每一会员直推会员数量没有限制,下线会员可以继续向下直推,发展无限层级,并组成团队成为矿主,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奖励依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以来,被告人王连宽在贝壳国际平台扬州地区工作人员王军、朱慧等人的宣传策划下,经过田生云的发展,在江都区积极参与平台推广工作,及本人共直推会员二十个下线,共有十三层七千五百八十个会员账号。

二、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以来,被告人吴金圣在贝壳国际平台王军、朱慧等人的宣传策划下,经过被告人王金宽的发展,成为其下线,在江都区积极参与平台推广工作。其本人共直推会员八个,下线共有十二层七千一百个会员账号。

三、二零一九年一月份,被告人张良萍在贝壳国际平台扬州地区工作人员王军、朱慧等人的宣传策划下,经过被告人吴金圣的发展成为其下线,在江都区积极参与平台推广工作。其本人共直推会员八十八个,下线十一层七千零八十二个会员账号。

四、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以来,被告人周玉琴在贝壳国际平台扬州地区工作人员王军、朱慧等人的宣传策划下,经过被告人张良平的发展,成为其下线,在江苏区积极参与平台推广工作,其本人共直推会员二十三个,下线共有十层三千八百三十三个会员账号。

五、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以来,被告人李德勇在贝壳国际平台扬州地区工作人员王军、朱慧等人的宣传策划下,经过被告人周玉琴的发展。成为其下线,在江都区积极参与平台推广工作,其本人共直推会员二十三个,下线共有九层两千九百零八个会员账号。

六、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以来,经过被告人李德勇的发展,被告人林红云成为其下线,在江都区积极参与平台推广工作,其本人共直推会员十六个下线共有八层一千两百九十四个会员账号。

七、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以来,被告人史金荣经过被告人林红云的发展,成为旗下界下线,在江都区积极参与平台推广工作,及本人共直推会员二十八个下线,共有七层一千零二十二个会员账号。

八、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以来,被告人汪玉梅经过被告人李德勇的发展成为旗下,现在江都区积极参与平台推广工作,其本人共直推会员二十七个,下线共有八层,九百一十九个会员账号。

九、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以来,被告人朱素娟经过被告人周玉琴的发展成为其下线。在江都区积极参与平台推广工作,其本人共直推会员七十三个下限,共有五层六百零九个会员账号。

十、二零一九年一月份的被告人黄红梅经过被告人张良萍的发展,成为其下线,在江都区积极参与平台推广工作,及本人共直推会员三十六个,下线共有八层四百五十二个会员账号。

十一、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以来,被告人黄爱梅经过被告人史金荣的发展成为其下线,在江都区积极参与平台推广工作,其本人共直推会员十九个,下线共有六层,四百三十八个会员账号。

被告人王连宽、吴金圣、张良萍、周玉琴、李德勇、林红云、史金荣、汪玉梅、朱素娟、黄红梅、黄爱梅以提供虚拟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二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五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连宽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二、被告人吴金圣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三、被告人张良萍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四、被告人周玉琴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五、被告人李德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六、被告人林红云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七、被告人史金荣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八、被告人汪玉梅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九、被告人朱素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十、被告人黄红梅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十一、被告人黄爱梅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反传防骗卫士提醒: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对各类使用“币”的名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应当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文章来源:反传防骗卫士 ,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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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海南全面“围剿”“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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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海南省委网信办、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提醒省内广大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风险识别能力,自觉抵制与代币发行及“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以“虚拟货币”“区块链”“数字资产”的名义,打着“投资返利”“保本保收益”等旗号,诱骗投资者购买“XX币”“XX豆”等形式的“虚拟货币”吸收公众资金,此举违反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述6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中指出,海南省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我省各金融管理、网信管理、公安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虚拟货币”交易、首次代币发行(ICO)及变相ICO持续保持监管高压,将综合运用现场约谈、行政调查、封停网站、刑事立案等手段予以打击。

风险提示特别指出,辖区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类金融行业组织应做好政策解读,督促会员单位自觉抵制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及“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远离市场乱象,加强投资者教育,共同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省内金融消费者如发现各类ICO变种形态以及通过部署境外服务器继续面向境内居民开展ICO及“虚拟货币”交易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可收集和保存相关资料、证据,积极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可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

原标题:海南6部门联合发布“虚拟货币”等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文章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钱盆科技最新消息:关于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通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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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青秀山警方公众号

钱盆网涉嫌非吸已被立案:监管联合通告要求平台必须承担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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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8日消息,近日,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发布通报显示,2020年10月30日,已依法对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为进一步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南宁市青秀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联合通告,钱盆网平台必须切实担负起化解社会风险的主体责任,加强与出借人沟通,积极开展钱盆网相关数据统计、债权追偿工作,切实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

联合通告要求,钱盆网平台全体借款人必须依法履行还款义务,拒不返还的,将被纳入征信系统,列入失信人联合惩戒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钱盆网涉及的合作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如有截留、挪用、侵占涉案款项等行为的,应及时退回相应款项;拒不退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钱盆网平台全体出借人请密切关注平台清退工作公告,明辨外界信息真伪,切勿造谣、信谣、传谣。可以依法依规反映诉求,监督平台清退。如有钱盆网平台、相关合作公司及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证据,可向依法处置钱盆公司风险工作专班反映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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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眼查APP显示,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P2P平台钱盆网的运营主体,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7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梁华强持股60%,黄剑锋和岑正强分别持股20%。

去年12月28日,公司及法人梁华强因两条执行信息被列入限消名单,涉及标的金额20余万元。

去年12月30日,广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37家机构退出名单,钱盆网亦在列。当时通告指出,出借人、借款人、P2P网贷机构如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的,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据公开消息显示,钱盆网被曝逾期至今已两年多的时间,截止2019年7月29日,平台借贷余额为34.72亿元。据黑猫投诉信息显示,逾期不还款已成为其主要被投诉的内容。

去年12月7日,有出借人反应:“2019年9月左右钱盆网推出网上商城,规则是把投资款一次性全部兑换成金豆,以购买商城的商品,可是商品定价很高,类似商品的市场价只要1到2折。”

“本相·中国牛”运营方新平鸿亚公司因涉嫌传销被罚没1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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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题为《新平鸿亚商贸有限公司与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审行政判决书》(简称:《一审行政判决书》)。

据《一审行政判决书》显示,原告新平鸿亚商贸有限公司不服被告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南市监行处字(2020)20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0年5月28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立案后,在法定期限内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7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尹剑箭,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杜光平、张元霞及其机关负责人委托出庭工作人员杜光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于2020年1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查明如下事实:原告公司(注册地址为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托竜街攀枝花路44号)从2017年11月1日在各省设立省运营中心,销售一款名为“本相·中国牛”的饮料,2018年3月12日原告在贵州知心知意贸易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提供场地给当事人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我局已立案调查)的住所设立全国运营总部及贵州省运营中心(当事人未取得登记擅自变更经营地址),各省运营中心设5名省高管,并在各市设3名市高管,各区县设2名区县代理,各乡镇设1名乡镇代理。

当事人的运营模式如下:缴纳15000元购买当事人代理的“本相·中国牛”产品可以获得乡镇代理资格,缴纳30000元购买当事人代理的“本相·中国牛”产品可获得区县代理资格。取得代理资格后可以销售“本相·中国牛”产品。缴纳100万元成为当事人投资人,缴纳5-10万元成为当事人股东,缴纳2万元成为当事人合伙人,投资人、股东、合伙人不加入公司章程,但是可以参与当事人利润分红。省市高管没有工资,通过推荐股东、合伙人、区县和乡镇代理获得推荐奖,同时股东、合伙人、区县和乡镇代理之间也可以相互推荐获得推荐奖。

推荐1名投资人推荐人获得15%即15万元的推荐奖(其中12万元现金,3万元“本相·中国牛”产品),同时省市高管团队获得5万元生活费;推荐1名股东推荐人获得10%的推荐奖(如股东缴纳10万元,推荐人获得1万元推荐奖,其中8000元现金,2000元“本相·中国牛”产品),同时省市高管团队获得5000元生活费;推荐1名合伙人推荐人获得10%即2000元推荐奖(其中1600元现金,400元产品),同时省市高管团队获得1000元生活费;推荐1名区县代理推荐人获得2500元推荐奖(其中2000元现金,500元“本相·中国牛”产品),推荐人为市高管的,市高管团队获得1500元招商奖,省高管团队获500元生活费;推荐1名乡镇代理推荐人获得1200元推荐奖(其中1000元现金,200元“本相·中国牛”产品),推荐人为市高管的,市高管团队获750元招商奖,省高管团队获300元生活费。

当事人从通过此方式运营“本相·中国牛”到目前为止共招募股东5人(其中缴纳5万元的3人,缴纳10万元2人),合伙人82人(其中缴纳2万元的13人,缴纳1万元的15人,缴纳5000元的54人),共计收取103万元;共招募区县代理22人(其中购买3万元产品的20人,购买28800元产品的2人),乡镇代理2人(每人购买15000元产品),共计收取687600万元。上述钱款通过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纳,最终都打入当事人指定账户(即法定代表人尹晓彤的私人账户,账户名:尹晓彤,账号:62×××7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平县支行城关分理处)。2019年3月30日,原告在贵阳市南明区洪福盛宴酒楼召开分红大会将区县代理、乡镇代理向其购买“本相·中国牛”产品所获得的10万元利润分配给了股东(每人1000元)、合伙人(每人200元)、省市高管(除股东、合伙人分配利润外剩余的40000元由省市高管平均分配)。

被告认为原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第三款及《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构成擅自改变经营地址组织传销行为,鉴于原告已改正擅自改变经营地址的违法行为,故不作相关处罚。故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及《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原告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同时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包含收取的股东、合伙人费用103万及销售产品获得利润10万元)人民币1130000元;二、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三、罚没合计人民币1630000元。同时,被告告知原告缴纳罚没款的账户信息和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果。并告知原告不服该决定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明区人民政府或者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同时,被告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依法立案进行调查处理,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履行了事先告知程序并保障了原告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在依法组织公开听证程序后,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审批之后,依法向原告作出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当,故对原告的诉请,本院依法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请。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新平鸿亚商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新平鸿亚商贸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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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APP显示,新平鸿亚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4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尹晓彤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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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据“信用中国”显示,2019年5月31日,新平鸿亚商贸有限公司因“擅自改变经营地址组织传销行为”被南明区市场管理局罚没607520元。

涉案金额2450万 跨省追缉56人!青田警方侦破特大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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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浙江省公安厅、丽水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下,浙江青田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450万元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6人,追回并返回赃款411万,冻结资金569万余元,查封不动产8处,串并案件31起,总涉案金额4500余万元,共查获作案手机100部、电脑11台、POS机5台、涉案银行卡193张。

%title插图%num图/周尔博

6月1日上午,浙江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闻发布会上对本案的侦破成果进行了通报。

一个电话,一个QQ群某公司被骗2450万

2020年11月3日,青田县某公司前台接到一个外地电话,称其公司账户需要年检,让该公司出纳陈某加其QQ为好友,随后将陈某拉进一个群名为该公司名称的三人QQ群。在群聊中,犯罪嫌疑人冒充该公司的“老板”和“老板娘”,并指示陈某通过网上银行向指定账户转账人民币2450万元。
转款后,陈某发现被骗,随即向青田警方报案。
此案涉案金额巨大,是2020年浙江省内单起被骗金额最高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该案受到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丽水市公安局、青田县公安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市、县三级反诈中心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开展资金查控工作,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11.03”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循线追踪,深度研判跨境作案的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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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专案组始终坚持不破全案不收兵的理念,紧盯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和全链条打击犯罪团伙的目标,在省、市公安机关的正确指导下,专案组合成运用各种手段开展数据分析、案件研判。
经过缜密侦查和细致研判,专案组快速掌握了该案洗钱水房、“两卡”开卡贩卖、QQ注册贩卖等黑灰产团伙成员身份、作案手法和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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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1月6日起,专案组先后辗转湖北、湖南、福建、安徽、重庆等地陆续开展抓捕工作,先后抓获非法买卖银行卡、“跑分洗钱”犯罪嫌疑人36名,捣毁境内“水房”5个。
通过对到案人员的深挖审讯和对涉案资金流、信息流的深度分析,一个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该案的犯罪团伙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团伙头目在越南建立诈骗窝点后,组织国内人员偷渡至越南,经过系统的组织培训后扮演各种角色,进而利用互联网工具实施诈骗犯罪。该类型的诈骗案件具有环节多、链条长、专业化、跨国境等特点,案情复杂,侦破难度极大。”办案民警介绍。

不懈努力、持续缉捕
成功抓获诈骗各环节主要犯罪嫌疑人

2021年1月10日,正值首个人民警察节,专案组首批先遣队员集结奔赴广西,开展集中收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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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凌晨3点,在广西警方的大力支持下,组织警力在广西南宁、防城港、百色、柳州等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

收网后,专案组放弃春节假期,加班加点推进案件侦办。但该犯罪团伙成员专业化水平较高、组织严密,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给案件进一步侦破工作带来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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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民警及时调整侦查思路,兵分多路前往广东、广西、辽宁、北京、上海、湖北、湖南、福建、安徽等9省(市)20多个县市区开展侦查、走访、排摸,收集相关证据。经过层层抽丝剥茧,全面摸清并掌握了王某(化名)、刘某(化名)为首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基本架构、犯罪模式和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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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凌晨,在广西警方的全力配合下,青田警方再次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广西南宁、百色等地抓获包括团伙骨干分子刘某(化名)在内的犯罪嫌疑人5名。5月1日,历经30多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成功将5名犯罪嫌疑人安全押解回丽水市青田县。

锲而不舍、全力攻坚
实现全链条打击

 

由于该案作案方式网络化、虚拟化,对掌握证明犯罪事实的直接证据造成困难,专案组民警锲而不舍,连续作战,攻克该案洗钱方式新、分析难,信息多乱杂、研判难等难题,全面掌握了刘某(化名)等犯罪嫌疑人对青田某公司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该案的成功侦破实现了从境内到境外、从“跑分客”“工仔”“枪手”到“金主”的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精确打击。目前,案件后续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青田公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把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抓手,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频出铁拳,用实际行动取得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又一重大成果。【文章来源:青田公安,丽水公安,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宝币网最新消息:聚币、宝币网特大诈骗案,操盘手圈钱数十亿如今逃亡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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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过几天就回家了,今天再偷懒一天,转载一篇文章给大家,以做警示。

垃圾币和垃圾交易所,如果你不是有内幕消息和内幕渠道,如果你不是操盘手的亲爹或者小舅子,千万不要去玩,不然只有被割韭菜一个结局。

投机勿做,横财勿发,千万不要被垃圾交易所的虚假宣传欺骗,下面这个聚币的事情,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以下内容来源于公众号:

小发哥的一个粉丝提供了很多资料,并且询问了很多问题,粉丝问的这个问题真的很扎心,看的小发哥心里一颤。所以为了避免更多的朋友陷入这些垃圾交易所的骗局,小发哥今天就捋一捋曾经凌驾于OK、火币之上的聚币网那些破事,总而言之远离张寿松。

犯罪嫌疑人:北京币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4号楼17层1701;,法定代表人:张寿松。

犯罪嫌疑人:张寿松,北京币云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

犯罪嫌疑人:张洋、王良君、北京亚杰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天机移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富财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上均系北京币云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上述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北京币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张寿松等涉嫌利用虚拟币交易网站诈骗巨额财产!已触犯刑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请求依法查明真相,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一、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张寿松:比特币交易网由北京币云科技有限公司营运,张寿松系比特币交易网创始人兼CEO,北京币云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现为北京聚链时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CEO,目前还在经数字货币交易平台:聚币网。

二、特别说明的情况:

该网站在全国受害者众多,网站会员有200万左右,国内众多受害者建立了维权群,海外还有很多受害者无法联系,仅粉丝投稿的群受害者损失财产统计约有2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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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害者已分别在本人所在地报警求助,北京、天津、浙江、广东、福建、山东、陕西等地已立案侦查;

3.网站只是提供了一个交易和保管的场所,我从未赋予其处分本人资产的权利;

4.从比特币交易网国际站改为宝币网,没有任何人在事先告知我,也没有人通知我把数字货币提取出平台,有传言比特币交易网国际站卖给了别家公司改名为宝币网,我认为这是金蝉脱壳。张寿松团队不再经营平台,他应当把情况告诉在其存有资产的我,做为一个提供保管服务的机构,不能把保险箱连带里面的客户财产打包卖给他人,现在这个他人跑路了,就声称与已无关。

还请有关部门重视调查,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揭发其犯罪事实!

请问以前btctrade那些币,怎么拿回来?

当初我是多么的相信比特币交易网?省吃俭用的钱用来买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最基础的基本框架都是我们这种相信概念的人建立的信仰和信念如落到这种田地,连一个最基本的信任保障都没有?你也是人,你也要看病,你也要坐车,你也上有老下有小,有16万用户都记得你的面孔你的长相,希望对最基本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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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区块链是不可篡改的,张寿松的骚操作也是必须要帮他回忆下的。

圈钱数10亿,躲在新加坡不敢回国,收割史从比特币交易所到聚币,17年94之后聚币关停更名币蛋交易所,随后到了今天要曝光的“宝币网”及今年2月份复出的“新聚币”这一路张总是怎么做到的?这一连串下来是不是大家都听懵了?

聚币关停后利用币蛋交易所强制收割“聚币”的老用户,只能用USC不能用USDT,必须走场外changwai.com提现随后再次关停更名coinfix,把大家套牢得死死的。

2020年9月“宝币网”无任何征兆,直接关网跑路,截至目前baobi.me和baobis.com无法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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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亏损会员人数高达十六万,金额数十亿,所有资产全部被张寿松收入囊中实则赤裸裸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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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虚拟币行情一片大好的情况下,“宝币网”居然华丽的跑路了,拿着客户的资产拒不归还,摇剩身一变成立了币蛋跟聚币网。赚钱也太容易了吧,拿着我们几十上百亿的钱据为己有?

不停的发邮件申诉,始终是一个理由,币被盗了,他们损失很大,我想请问是谁在关闭国内比特币交易网的时候发公告说会为我们保管?现在我50万个狗狗币,价值33万了。他们却只肯还一半的币到币蛋,币蛋,呵呵,这套路玩的溜,市场上6毛多的狗狗币,币蛋直接腰斩,而且不允许提币,这什么原因,是个明白人都看得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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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币网”这一次收割的套路和曾经币蛋交易所强制收割“聚币”会员一样,关停后官方客服解释可将币转入“聚币交易所”实则会员要求提币之时,客服人员利用客户账户资产为零这一理由侵吞用户资产,下图用户账户里1700个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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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宝币网”已经打不开一切数据只能让会员查他说没有客户只能吃哑巴亏,相信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海外猎狐行动已经逐步展开,小发哥也会联合受害者积极向警方以及公安部提供相关证据,张寿松早晚会受到法律的审判!

合同诈骗案:30多名受害人被骗1300多万!请速与敦化警方联系,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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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敦化警方通过当地官方平台发布了《科瑞宏展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协查通告》。

通告中表示,近日,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侦查的“赵某等人被合同诈骗案”,经依法侦查发现:敦化市科瑞宏展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解某某于2019年间,以在敦化市各乡镇建设地下通信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为名,在骗得30多名被害人的信任后,与被害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合同。合同签订后解某某便以收取材料款、合同履约金或保证金等为由,共骗得30多名被害人1300多万元。
为查清案件事实,最大限度的挽回被害人的损失,望该案件被害人于2021年7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配合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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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因疫情特殊时期,按照相关规定,为方便工作,相关被害人到当地警方之前需要提前电话告知。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电话号码为:0433-6570186。

编辑:昤珺   责编:园园
审核:慕韬   终审:徐晖
%title插图%num文章来源:延边交通文艺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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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二驴的最新消息:网红二驴夫妇售假被严查!或面临15年刑罚,同行怒批比辛巴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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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号,有媒体报道,最近网红二驴夫妇因直播带货山寨手机频上热搜,市监局终于回应此事:将介入展开调查,重点查供货商与手机厂家的供货合同。

官方一下场,网上再引热议,许多人要求严惩涉事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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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件事,具体还要从几天前说起。
5月24号,曾曝光过“辛巴燕窝事件”的打假人王海再曝猛料,举报某平台的主播二驴和平荣夫妇卖山寨手机,要求他们给被骗消费者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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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转发的内容是科技博主小辛发的,小辛称自己因为好奇,选择带货总榜第一的“二驴直播间”下单,买了一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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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直播时,主播二驴夫妇宣传,原价4999元的手机只卖899元,配置相当高级,夸张得让人心动。然而小辛发现,收到的手机与宣传备案的型号不同,工信部入网许可证对不上,是正宗山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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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宣传的三个摄像头也是假的,只有一个可以用,内存标着8G+128G,结果拷贝1G文件却占用2.4G……小辛在网上找到与所买手机一模一样的手机,品牌不同,标价只要5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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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在网上引起无数人关注,二驴一场直播卖一万台以上,按照爆料来算,他们能靠着山寨手机轻松收入超300万,消费者愤怒要求退款赔偿,寻求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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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最终在27号回应了媒体,表示网红二驴夫妇直播间的手机确实有质量问题,会与消费者进行联系,全额退款无需退货。工作人员还称,经初步了解,涉事商家涉嫌存在恶意欺瞒平台和带货主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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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声明再次引来众人不满,首先“退一赔三”的承诺没有做到,其次平台将主要责任归在商家,主播变成“被欺瞒”的一方,仿佛受害者。
网上有人发起投票“你觉得二驴夫妇售卖山寨机是谁的责任”,“带货主播”这一选项遥遥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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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强烈要求二驴夫妇封号处理,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必须严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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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这已不是他们第一次被打假,去年还因为卖的酒涉嫌虚假宣传,被逼在直播间喊“王海爸爸”。当时事情不了了之,这次或许就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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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平台有些主播也出面发声,说二驴夫妇的行为比起辛巴更加严重,因为辛巴卖的糖水燕窝至少是可以卖的,只是夸大宣传,产品本身没问题,然而二驴夫妇直播间的手机却是假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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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业律师对此事分析,二驴夫妇销售的山寨机明显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额如果超过5万以上,涉嫌触犯《刑法》第1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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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刑法》第140条,二驴夫妇应该是非常了解的,辛巴因“燕窝事件”被立案调查时,他们夫妻俩直播念《刑法》,称“涉及到销售金额高达两百万以上时,要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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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他们看辛巴的热闹,如今可能面临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却成为了自己,不知道二驴夫妇心中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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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媒体思维全网覆盖,让产品销售慕名而来!
未来所有的商业竞争,都会聚焦在媒体传播上。一家公司或一个老板,如果媒体思维短缺,注定会提前败下阵来。
请记住:没有传播度,就没有认知度;没有认知度,就没有美誉度;没有美誉度,何来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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