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监管风暴继续,监管变全面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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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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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今年3月17日,内蒙古发改委印发《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中明确,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

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将成为下一步重点整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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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曾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监管部门针对虚拟货币「挖矿」等行为的整治始终保持着高压的态势。该通知发布后的9月、10月内,江苏、浙江等地的监管部门通过IP地址监测等手段,查处了多个单位、企业等机构的「挖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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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挖矿”高官落马

国内首次出现了省部级官员因涉及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落马的情况。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问题之一为「滥用职权引进和支持企业从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涉「挖矿」的党政机关、高校、企业将会被处理。上到平民,下到高官,凡涉及挖矿行为,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莫心存侥幸

发改委发布会召开的同一天,建议监管对虚拟货币整治「下猛药」的同时,也喊话投资者「莫再对虚拟货币心存侥幸」。虚拟货币迎监管重拳,挖矿被列入淘汰产业。曾经全球挖矿算力中心的“中国”,从此成为历史。

崩盘日

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炒作交易风险的联合公告》引发多只虚拟货币价格暴跌,也开启了监管的整治之路。受此影响, 5.19成为继9.4和3.12之后,币圈的第三个崩盘日,比特币最低跌到了29000美元,单日最高跌幅超过了30%,主流币种跌幅均在50%以上,几乎全部腰斩,24小时合约爆仓人数超过60万,金额高达450亿美元。无数人爆仓,哀嚎的一天,也是被韭菜铭记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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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到全面封杀

从目前整体来看,国内政策对虚拟货币“挖矿”一直进行“限制”,打击行动到舆论风向,中国监管针对虚拟货币的整治力度正在持续加码。从禁止到全面封杀,从挖矿到交易所,场外交易,然后到财经资讯,视频资讯,全面封杀,禁止为虚拟货币提供任何接口。为了防止交易所假出海,真运营,将服务器搬到海外,继续为大陆用户提供服务,国家已经发文,开始全面整治相关行为。

高压打击态势,虚拟货币在中国境内失去了生存的土壤。中国只会有数字人民币,而不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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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玩拍卖被骗上千万?义乌警方提醒:这类网站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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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网络中的一些拍卖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拍卖为由头骗取投资人的资金。网友们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CASE
1.典型案例
今年3月份,李某在同事周某的极力推荐下注册并登录了某竞拍平台网站。
周某介绍,参与这个平台的产品竞拍可以获得本金2%的利润收益,且平台合法,资金交易也很安全。因双方是同事,又是老乡,对于周某的介绍李某就没有怀疑,马上开始小额的在平台上进行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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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李某在竞拍下来商品之后,直接在平台加价进行售卖,很快便有买家购买,李某因此获得了部分收益,使得他更加相信该平台。
4月底,竞拍平台突然上线数千件商品进行竞拍,基于对平台的信任及之前获得的收益,李某投入85000元参与竞拍多件商品,竞拍成功后,李某将商品再次放到平台售卖竟然无人问津,过了几日网站也无法打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
河南广电总台《大参考》栏目就曾对此类诈骗进行报道,观众求助称在“墨霖艺拍”的平台上玩拍卖被骗。据称,玩家买到后再转拍,即可得到一定的利润回报,这一流程导致多人连本带利搭了进去。经粗略统计,该平台有近百号人被骗,金额达上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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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截图)
2
手法分析
拍卖平台推出一个拍卖品,参与者抢单买下后,平台将产品升值3%,并收取1.5%的服务费,让抢单人员再挂拍出去,由其他参与者拍得上述产品。由此往复,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拍卖,每一轮的出售者都可以赚得1.5%左右的利益,同时,每一轮拍卖平台都能赚取1.5%的服务费。
很多参与者认为自己拍卖的产品是从其他参与者手上买来的,钱没有转给平台而是转给其他参与者的,平台仅仅收取了手续费,其实,所有参与拍卖的人都是被骗的对象,平台才是真正的布局者、获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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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截图)
3.警方揭秘
一、平台提供的商品是虚拟的或是无价值的,将这些产品标以古玩、字画、玉石之名进行拍卖,而参与拍卖的人完全不是奔着产品去,对平台提供的产品毫不关心,只是为了高额的回报。
二、平台通过收取服务费的方式,骗得参与者交付的服务费。参与拍卖的都是参与者,而收取服务费的是平台,平台为了多收取交易服务费,会每天让参与者参与1次以上的拍卖活动,更多的收取服务费。
三、平台为了发展更多的人员参与,组成了层级,让下线业绩成为上线奖励。平台的层级大的可分三层,最上端的是公司,中间设地区馆,各馆可以发布产品,下级是投资会员。普通会员,下级要向上级购买上架指标,上级会有奖励,以此来吸引参与人去不断发展人员,为平台提供更多的受骗者。
4.警方提示
我不理财,财不离开我
1、不要被所谓的高回报诱惑。犯罪分子塑造的投资项目无一例外都有较高收益,而且稳赚不赔,但天上不会掉馅饼。
2、在平台投资理财时,务必选择正规的、有合法资质的投资平台。
3、切勿轻易汇款转账:但凡向社会集资,必须受到有关行业部门监管,投资者可以事先在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了解查询该企业信息及该产品是否存在、项目编号等详情,多方验证是否合法正规。一旦遭遇诈骗,保存好汇款或转账时的凭证并立即报警。
审核:沈一凡  编辑:冯丽敏 通讯员:王江龙
文章来源:义乌公安

浙江省全面整治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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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防骗联盟官网:www.DaxingGaN.cOm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与交易炒作问题的工作部署,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近期,我省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打击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

浙江作为能源输入大省,虚拟货币挖矿消耗电力巨大,挖矿硬件迅速升级和算力激烈竞争带来大量能源消耗,与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道而驰。同时,虚拟货币炒作交易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带来非法交易、洗钱、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虚拟货币整治工作,把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纳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内容,多部门联动坚决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炒作行为。今年9月上旬,省委、省政府对整治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与交易行为进行了专项部署,针对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和科研院校等单位公共资源参与“挖矿”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title插图%num%title插图%num%title插图%num%title插图%num现场查处的挖矿矿机
专项行动对全省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全面筛查,梳理排查出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省纪委、省委网信办联合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国家安全中心浙江分中心组成的专项检查组通过远程监测、现场检查,技术核查等方式,重点核查了20家单位的119个IP地址,涉及比特币、以太币、涂鸦币、尔格币等10余种虚拟货币,查处了一批违纪人员,并对违规所得进行了追缴。
%title插图%num%title插图%num%title插图%num%title插图%num现场查处的挖矿矿机
下一步,省纪委、省委网信办将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常态化监测督查,对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坚决处置,从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挖矿行为限排限能、打击隐蔽跨境交易违法行为、杜绝浪费社会公共资源等方面采取措施,推动形成虚拟货币监管长效机制,营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治工作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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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浙江省网信办,特此鸣谢!

【全民反诈】茂名公安紧急提醒:60种骗术合集!一定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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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短信千千万
勿被套路是王道
茂名公安温馨提醒
以下60种骗术合集
一定要看!!!
骗子使用的电话、网站信息都是假的,办案民警与骗子斗智斗勇的程度,远超过你的想象,所以为了保护好自己“钱袋子”,我们需要增强识骗本领。
01
仿冒身份诈骗
1、冒充领导诈骗:犯罪分子假冒领导等身份打电话给基层单位负责人,以推销书籍、纪念币等为由,让受骗单位先支付订购款、手续费等到指定银行账号。
2、冒充亲友诈骗: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对方网络通讯工具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后,冒充该通讯账号主人对其亲友以“患重病、出车祸”等紧急事情为名实施诈骗。
3、冒充公司老总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打入企业内部通信群,了解老总及员工之间信息交流情况,通过一系列伪装,再冒充公司老总向员工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4、补助金、救助金、助学金诈骗:冒充教育、民政、残联等工作人员,向残疾人员、学生、家长打电话、发短信,谎称可以领取补助金、救助金、 助学金,要其提供银行卡号,指令其在取款机上将钱转走。
5、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
6、伪造身份诈骗:犯罪分子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加为好友骗取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7、医保、社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医保社保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账户出现异常,之后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便于核查为由,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实施诈骗。
8、“猜猜我是谁”诈骗:犯罪分子打电话给受害人,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冒充熟人身份,向受害人借钱,一些受害人没有仔细核实就把钱打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内。
02
购物类诈骗
9、假冒代购诈骗:犯罪分子假冒成正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实施诈骗。
10、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引诱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11、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网店,在事主下单后,便称系统故障需重新激活。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让受害人填写个人信息,实施诈骗。
12、低价购物诈骗:犯罪分子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海关没收物品等转让信息,当事主与其联系,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13、解除分期付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购物网站的工作人员,声称“由于银行系统错误”,诱骗受害人到ATM机前办理解除分期付款手续,实施资金转账。
14、收藏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收藏协会,印制邀请函邮寄各地,称将举办拍卖会并留下联络方式。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则以预先缴纳评估费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将钱转入指定账户。
15、快递签收诈骗:冒充快递人员拨打事主电话,称其有快递需签收但看不清信息,需事主提供,随后送“货”上门。事主签收后,再打电话称其已签收须付款,否则讨债公司将找麻烦。
03
活动类诈骗
16、发布虚假爱心传递:犯罪分子将虚构的寻人、扶困帖子以“爱心传递”方式发布在网络上,引起善良网民转发,实际上帖内所留联系电话是诈骗电话。
17、点赞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社交平台上,套取足够的个人信息后,以获奖需缴纳保证金等形式实施诈骗。
04
利诱类欺诈
18、冒充知名企业中奖诈骗:冒充知名企业,预先大批量印刷精美的虚假中奖刮刮卡,投递发送,后以需交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诱骗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
19、娱乐节目中奖诈骗:犯罪分子以热播栏目节目组的名,义向受害人手机群发短消息,称其已被抽选为幸运观众,将获得巨额奖品,后以需交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实施诈骗。
20、兑换积分诈骗:犯罪分子拨打电话,谎称受害人手机积分可以兑换,诱使受害人点击钓鱼链接。如果受害人按照提供的网址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银行账户的资金即被转走。
21、二维码诈骗:以降价、奖励为诱饵,要求受害人扫描二维码加入会员,实则附带木马病毒。一旦扫描安装,木马就会盗取受害人的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22、重金求子诈骗:犯罪分子谎称愿意出重金求子,引诱受害人上当,之后以缴纳诚意金、检查费等各种理由实施诈骗。
23、高薪招聘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以月工资数万元的高薪招聘某类专业人士为幌子,要求事主到指定地点面试,随后以缴纳培训费、服装费、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24、电子邮件中奖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发送中奖邮件,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分子联系兑奖,犯罪分子即以缴纳个人所得税、公证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
05
虚构险情类欺诈
25、虚构车祸诈骗:犯罪分子以受害人亲属或朋友遭遇车祸,需要紧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对方立即转账。
26、虚构绑架诈骗:犯罪分子虚构事主亲友被绑架,如要解救人质需立即打款到指定账户并不能报警,否则撕票。
27、虚构手术诈骗:犯罪分子以受害人子女或父母突发疾病需紧急手术为由,要求事主转账方可治疗。
28、虚构危难困局求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病重、生活困难等虚假情况,博取广大网民同情,借此接受捐赠。
29、虚构包裹藏毒诈骗:犯罪分子以事主包裹内被查出毒品为由,要求事主将钱转到国家安全账户以便公正调查,从而实施诈骗。
30、捏造淫秽图片勒索诈骗:犯罪分子收集公职人员照片,使用电脑合成淫秽图片,并附上收款账号邮寄给受害人进行威胁恐吓,勒索钱财。
31、虚构外遇流产做手术:犯罪分子冒充儿子发送短信给父母,充分利用老年人心疼儿子的特点,诱惑受害者转账。
06
日常生活消费类欺诈
32、冒充房东短信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房东群发短信,称房东银行卡已换,要求将租金打入其他指定账户内。
33、电话欠费诈骗:犯罪分子冒充通信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直接播放电脑语音,以其电话欠费为由,要求将欠费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34、电视欠费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工作人员群拨电话,称以受害人名义在外地开办的有线电视欠费,让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补齐欠费。
35、购物退税诈骗:犯罪分子事先获取到事主购买房产、汽车等信息后,以税收政策调整可办理退税为由,诱骗事主到ATM机上实施转账操作。
36、机票改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航空公司客服,以“航班取消、提供退票、改签服务”为由,诱骗购票人员多次进行汇款操作,实施连环诈骗。
37、订票诈骗:犯罪分子制作虚假的网上订票公司网页,发布虚假信息,以较低票价引诱受害人上当。随后,以“订票不成功”等理由要求事主再次汇款,实施诈骗。
38、ATM机告示诈骗:犯罪分子预先堵塞ATM机出卡口,并粘贴虚假服务热线,诱使用户在卡“被吞”后与其联系,套取密码,待用户离开后到ATM机取出银行卡,盗取用户卡内现金。
39、刷卡消费诈骗:犯罪分子以银行卡消费可能泄露个人信息为由,冒充银联中心或公安民警设套,套取银行账号、密码实施犯罪。
40、引诱汇款诈骗:犯罪分子以群发短信的方式直接要求对方向某个银行账户汇入存款,由于事主正准备汇款,因此收到此类汇款诈骗信息后,往往未经核实,即把钱款打入骗子账户。
07
钓鱼、木马病毒类欺诈
41、伪基站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伪基站向广大群众发送网银升级、10086 移动商城兑换现金的虚假链接,一旦受害人点击后便在其手机上植入获取银行账号、密码和手机号的木马,从而实施犯罪。
42、钓鱼网站诈骗:犯罪分子以银行网银升级为由,要求事主登录假冒银行的钓鱼网站,进而获取事主银行账户、网银密码及手机交易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08
其他新型违法类欺诈
43、校讯通短信链接诈骗:犯罪分子以“校讯通!的名义,发送带有链接的诈骗短信,一旦点击链接进入后,手机即被植入木马程序,存在银行卡被盗刷的风险。
44、交通处理违章短信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伪基站等发送假冒违章提醒短信,此类短信包含木马链接,受害者点击之后轻则群发短信造成话费损失,重则窃取手机里的银行卡、支付宝等账户信息,随后盗刷银行卡。
45、结婚电子请柬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电子请帖的方式诱导用户点击下载后,就能窃取手机里的银行账号、密码、通信录等信息,进而盗刷用户的银行卡,或者给用户通讯录中的朋友群发借款诈骗短信。
46、虚假App诈骗:通过网络社交软件宣传手机APP,下载注册后有“客服”及“专家”进行指导操作。
47、金融交易诈骗:犯罪分子以证券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布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获取事主信任后,又引导其在自身搭建的虚假交易平台上购买期货、现货,从而骗取事主资金。
48、办理信用卡诈骗:在媒体刊登办理高额透支信用卡广告,当事主与其联系后,以缴纳手续费、中介费等要求事主连续转款。
49、贷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称其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低,无需担保。一旦事主信以为真,对方即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50、复制手机卡诈骗:犯罪分子群发信息,称可复制手机卡,监听手机通话信息,不少群众因个人需求主动联系嫌疑人,继而被对方以购买复制卡、预付款等名义骗走钱财。
51、虚构色情服务诈骗: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留下提供色情服务的电话,待受害人与之联系后,称需先付款才能上门提供服务,受害人将钱打到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52、提供考题诈骗:犯罪分子针对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拨打电话,称能提供考题或答案,不少考生急于求成,事先将好处费的首付款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53、盗用账号、刷信誉诈骗:犯罪分子盗取商家社交平台账号后,发布“诚招网络兼职,帮助淘宝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的推送消息。受害人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后发现上当受骗。
54、冒充黑社会敲诈类诈骗:犯罪分子先获取事主身份、职业、手机号等资料,拨打电话自称黑社会人员,受人雇佣要加以伤害,但事主可以破财消灾,然后提供账号要求受害人汇款。
55、公共场所山寨Wifi:在公共场合放出钓鱼免费WiFi,当事主连接上这些免费网络后,通过流量数据的传输,将手机里的照片、电话号码、各种密码盗取,对机主进行敲诈勒索。
56、捡到附登录密码的银行卡:犯罪分子故意丢弃带密码的银行卡,并标明了“开户行的电话”,利用了人们占便宜的心理诱使捡到卡的人拨打电话“激活”这张卡,并存钱到骗子的账户上。
57、账户有资金异常变动:窃取受害者网银登录账号和密码,制造银行卡上有资金流出的假象。然后假冒客服要求受害者提供自己手机收到的验证码来进一步诈骗 。
58、先转账、再取现、后撤销:犯罪分子利用银行转账新规中转账和到账时间的“时间差”来设置圈套。采取先转账、后给现金的诈骗套路,在骗取到受害人现金后,撤销转账。
59、补换手机卡:先用几百条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轰炸手机,以掩盖由10086客服发送到手机号码上的补卡业务提醒短信;然后,拿着张有受害者信息的临时身份证,去营业厅现场补办手机卡,使得机主本人的手机卡被动失效,从而接收短信验证码把绑定在手机APP上的银行卡的钱盗走。
60、换号了请惠存: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机主的通讯录资料后,假冒机主给手机里的联系人发短信,声称换了新号码,然后向其手机里的联系人进行诈骗。

常德一公司号称项目上市向公众配售原始股,实为传销,被罚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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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防骗联盟官网:www.DaxingGaN.cOm 近日,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常德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有力震慑违法行为,现公布全市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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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桃源县某燃气有限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2021年7月8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桃源县某燃气有限公司的气瓶充装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的充装人员正在进行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并且发现有13只充装完成的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违法充装的行为作出“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常德某农机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案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线索移交函,2021年4月19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常德某农机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3台装载机不符合环保信息一致性的要求。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装载机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334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
2019年5月10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研发的空气动力技术科研项目、自然能空气发电项目即将在美国纳斯达克主板上市,向公众配售原始股”为幌子,许以高额回报,采取股东会员多层代理、拉人头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2020年1月20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对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3207808.96元、罚款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作出后,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安乡县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1年6月22日,安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安乡县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在安乡县境内发布的宣传彩页中含有“由市县中学高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领衔,组成县最强的中学教研团队”等内容。经调查,当事人的宣传内容系虚假内容。安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石门县某商行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21年7月7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石门县某商行将已过期和临近保质期的海鲜酱油、淡盐酱油、生抽等商品的瓶盖上的生产日期涂改后重新销售。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作出“没收涉案食品和违法工具、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西洞庭某卤菜店违规使用检定不合格电子计价秤案
2021年7月27日,西洞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消费者举报称,西洞庭某卤菜店使用的电子计价秤短斤少两。经查,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经检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西洞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违规使用检定不合格电子计价秤的行为作出“没收检定不合格电子计价秤、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李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根据群众举报,2021年7月15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石门县森林公安局对李某某的经营场所及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酒鬼酒、武陵酒”等品牌白酒均系假冒白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假酒货值金额较大,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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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潇湘晨报,特此鸣谢!

泰和县警方提醒大家注意了:纳芈汇、ORG虚拟币、雅视,这些都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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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警 提 示

近日,我局收到全国各地通过公安部发来的组织、领导传销案协查线索,涉及我县辖区众多人员参与。一、杭州纳芈汇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2020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开发并运营“纳芈汇风膜全球”微信小程序,以销售“肌密女郎”膜、纳米银抗菌液等美容产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即通过扫描老会员邀请码成为普通会员,至少购买一单1980元/单的商品套餐成为超级主播,即获得推荐权,并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人员数量和销售商品额作为返利的依据。%title插图%num此外,参与者可以以缴纳保证金的形式成为区域服务商,成为服务商可以享受相应区域内会员购买套餐产生的提成,引诱他人加入并发展会员,扩大平台会员数量。从2020年11月开始,平台出现提现困难。2021年1月15日,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对杭州纳芈汇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二、福建省三明市“20210308”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2017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搭建“ORG”网络交易平台以及“ORG”电子钱包,对外宣称公司是从马来西亚引进到中国的一种网络虚拟币交易项目。该平台以炒卖ORG虚拟币为名,租用办公场地,通过举办培训班、网上“空中课堂”、课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以“区块链”“去中心化”“数字虚拟货币”等幌子,鼓吹“ORG”生命体发行的“ORG”币定量发行,只会升值不会贬值,设立会员静态收益模式和动态收益模式,引诱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下线会员继续发展下层级会员,按照推荐关系形成上下层级关系,并按层级获取不同收益,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2021年3月8日,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成立2021·03·08组织、领导传销专案组立案侦查。%title插图%num三、江苏省建湖县“3.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犯罪嫌疑人创建“Yasion”(雅视)平台,以“雅虎旗下区块链流量分发”为噱头,大量收取会员,平台设置看视频广告赚取收益及层级推荐获得奖励,实质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会员不断发展下线,从中骗取巨额财物,发展人员数量巨大。2021年3月1日,江苏省建湖县公安局对此案依法立案侦查。警方提示:组织者或参加者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行为,属于传销。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规定,参与传销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属于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与传销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属于违法所得,参与传销受到的损失自行承担。泰和县公安局2021年11月5日%title插图%n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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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昆明男子想征信提高2.7%,给“中国银监会”转账后,负债1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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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平台客服声称
可以消除不良征信的
都是诈骗
都是诈骗
都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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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民警一再强调
可骗子稍微出点新招
受害人又……

10月25日,昆明市呈贡区的李某正在上班之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

对方称李某现在使用的“某呗”是上学时申请的,现在银监会来查,需要其进入到支某宝,将以学生的身份信息申请的“某呗”信息更改成现在工作的身份,否则将会影响其个人征信。

之后对方发了一份署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征信材料到李某邮箱,告知李某这是他的征信报告。

材料显示李某的“征信安全系数 65.8%”,而对方声称“征信安全系数”达到90%才是正常的,需要按照他们的要求操作,才可以恢复征信系数。

李某信以为真,按照对方的提示操作起来。

李某先是下载了“某钉”App,加入到一个会议里,并且开启了屏幕共享功能,后又下载了“云某付”App,在App上面绑定了个人银行卡,并借贷了 11.7万元,而贷款也提现到了李某的银行账户上。

之后对方给李某发了一个“中国银监会认证”的对接账户,说要把钱先转到银监会的账户中,他们会给李某开一个结清证明,并且会将其在“云某付”App上的借贷记录删除。

随后对方又发了一份李某的征信报告到其邮箱,上面显示“征信安全系数”达到了87.3%,但还不到 90%的指标,需要继续将借贷转账才能恢复征信安全系数。

李某感觉被诈骗了,遂报警,损失金额共计1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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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民警提醒

1.国家相关部门并没有推出所谓“注销校园贷”政策,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无论是银行还是贷款公司都无权人为进行删除和修改。
2.凡是自称贷款平台、支付平台客服,要求注销校园贷,否则影响征信的电话都是诈骗,个人只要按时还清贷款,就不会影响到征信。
3.不要轻易向其提供个人信息,切勿向陌生人提供付款码、银行卡号及银行短信验证码,更不要点击陌生人提供的网页链接。
4.骗子能够通过屏幕分享功能窃取您的个人隐私,为防止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骗,不要与陌生人屏幕共享。一旦不幸遭遇了网络诈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
5.如果接到此类电话,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相信对方提供的任何网址和说辞,对于存疑的事项,要登录官方平台或向官方客服咨询证实。

请牢记
屏幕共享有风险
切勿向陌生人开启
任何平台客服声称可以消除不良征信的
都是诈骗
千万不要转账

【文章来源:昆明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揭秘 | 冒充政府机关、肆意抄袭侵权、破坏反诈秩序…假防骗号的末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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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网信办26日公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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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征求意见稿,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签订协议,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注册、使用的账号名称信息,不得有假冒、仿冒、捏造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不得有假冒、仿冒、捏造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或擅自使用新闻、报道、报刊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信息等情形。

今年以来,网信管理部门针对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清朗”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以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加强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账号是用户在网络空间活动的“身份证”。每一个账号背后对应着或是个人、或是企业、或是机构的互联网主体。这也意味着,用户账号注册和使用是否规范,事关网络生态的好坏。

在现实生活中,互联网账号注册与运营乱象丛生:

有的自媒体账号利用社会时事“蹭热点”、发布“标题党”文章煽动网民情绪;有的假冒新闻媒体,制造谣言,传播虚假信息;有的肆意抄袭侵权,大肆洗稿圈粉,构建虚假流量,破坏正常的传播秩序;还有的甚至炮制倒卖“黑账号”,专门用于网络诈骗、刷单炒信甚至网络黄赌毒等犯罪行为…

如此种种,不仅损害了用户合法权益,让网络环境变得乌烟瘴气,甚至践踏法律红线。《互联网账号恶意注册黑色产业治理报告》指出,恶意注册互联网账号和养号在互联网空间中广泛存在,危及电商、互联网金融、生活服务、内容平台、社交等多个场景,成为整个互联网行业的毒瘤。

只有挖出毒瘤,互联网行业才能健康发展。国家网信办10月18日召开“清朗·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全国视频工作会议,剑指违法违规账号“转世”、虚假粉丝、恶意营销等五类账号运营乱象,也充分显示出了监管部门治理网络顽疾的决心和力度。

治理乱象,要抓牢用户账号这一源头,彻底铲除问题账号滋生的土壤。问题账号之所以能兴风作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后台实名制并未真正落到实处。

有的违规账号出了问题,换个马甲又卷土重来,有的账号本来就是买来的,注册者和使用者根本不是同一人,出了问题肇事者也可以逃之夭夭。因此,在账号管理上,要加强监管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将实名制真正落实到位,从源头上管好账号信息。
(本文由防骗大数据FPData排版整理)
网络虽然是虚拟空间,但是每一个账号必须对应着真实客观存在的网络主体,做到能查可治,这样网络才不会成为法外之地,网络管理才能摸得到、管得好。网络环境更清朗健康,才会带来网络的繁荣发展。 %title插图%num

买保健品一万多人被骗,为何没有一人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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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团伙能有拼?1万多名老人上当受骗,却无一人报案;警方上门取证,受害人甚至不愿承认被骗……
10月27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了这起专对老年人下手的保健品诈骗案。

今年7月,长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合肥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药品和保健品。
经过深入摸排后发现,该公司法人在合肥和安庆两地共注册有两家健康咨询公司,两家公司均在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冒充“健康顾问”“医生顾问”等身份,有针对性地拨打老年人的电话,通过虚假夸大保健品及药品功效,骗取老年人信任,进而高价销售保健品及OTC(非处方)药品,涉及金额较大,受害人数众多。
县局立即抽调网安、刑侦、森林等多警种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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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初步调查,专案组发现该团伙骨干以家族成员为主,内部分工明确,分为“管理层-业务组长-业务员”三级结构。
“管理层”负责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的购买、公司财务管理及负责药品、保健品采购等;“业务组长”负责培训新人及向本小组业务员分发“资源”;“业务员”还分为“首单组业务员”与“复购组业务员”,首单组业务员冒充药品官方客服、助理进行电话推销,复购组业务员冒充“指导老师”“老中医”,推销售卖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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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查明该团伙犯罪脉络,专案组多种手段并用,发现团伙内业务人员拿到非法获取的老年人公民信息后,先采取盲打形式,按照既定话术,冒充“健康顾问”等身份,采取套近乎、嘘寒问暖等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随后推销一款79元礼包,以做活动按照49元收取,对于有购买意向的,核实收货地址,由公司负责发货,货到付款。
10月13日,长丰县公安局组织180名警力在合肥、安庆两地对涉案的3个公司人员开展统一抓捕行动,合肥市公安局局网安支队全场参与案件研判和现场抓捕取证工作,现场共抓获涉案人员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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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团伙头目武斌(化名)交代,他们通过购买、交换等方式获取了近200万条老年人信息。在“资深健康顾问”的推销下,成功诈骗1万余人,获利1000余万。
为了利益最大化,该团伙将从网上购买的药品和保健品等以数10倍以上的差价销售给老人。当老人服用药品后反映未达到其宣传的效果时,业务员则将号码拉黑,弃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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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期购买产品的受害人,该团伙每个月还会向其返利。”长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陈祥训介绍到,由于犯罪团伙长期与受害人保持联系,很多受害者都不相信自己遭遇了诈骗。
为查清公民个人信息来源,专案组深挖研判确定某“保健品”公司员工潘某、某“电销”公司员工李某佳为行业内鬼。
10月19日,专案组兵分两路分别在安徽全椒县、山东聊城市将犯罪嫌疑人武斌上线潘某、李某佳抓获归案。经查,潘某在全椒县一家销售“保健品”公司从事电话销售工作,李某佳在聊城市一家“电销”公司从事话务员工作。潘、李二人为牟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大量客户资料,并通过网络发送给武斌。
截止目前,该案已成功捣毁安庆、合肥5处窝点,当场抓获涉案人员90人,查获服务器4台、扣押电脑95台、手机112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7人。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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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

其实该团伙的诈骗手段并不高,但是他们选取的诈骗对象都是易于得手的老年人,因为很多老年人都不愿承认自己受骗,老人告诉办案民警,他们(犯罪团伙)比自己的子女更关心自己,不管产品疗效怎样就买了。民警提示,或许子女对父母多些关心,这些犯罪团伙就不会那么轻易得手。请大家多关心自己的父母,帮助老人提高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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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江西警方抓获洗钱犯罪团伙,涉案资金流水达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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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籍居民的一张银行卡在千里之外的山东某地涉网络诈骗案,民警紧盯这一细微线索,寻踪觅源、抽丝剥茧,历时4个多月深挖出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成功打掉一个“公司化”运作的“跑分”洗钱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涉案金额达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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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银行卡开户名显示是柴桑区岷山乡熊某,接到该卡曾在山东某地关联一起网络诈骗案信息后,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反诈中心民警于5月份对熊某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发现熊某经常出入九江市城区某写字楼。通过观察,民警注意到,与熊某一道规律性出入该写字楼的还有不少人。这时,一家名为“九江半藏”贸易有限公司随即进入警方视线。

经查,“半藏公司”经营许可范围为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等。该公司组织结构缜密,管理规范,岗位分工明确,不知情的人以为这就是一家合法的互联网贸易公司。但民警看出了异常,这个公司清一色年轻人,有条不紊三班倒,24小时运转,通宵达旦灯火通明,有什么业务会如此繁忙?

经过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半藏公司”工作区域除了电脑外,还有大量银行卡、U盾和手机卡。并且,排查公司经营人、参与经营人以及员工名下的银行卡信息,均涉嫌接收网络诈骗或赌博资金转账,甚至连他们亲朋好友的银行卡信息也在其他网络诈骗或赌博的案源中留有痕迹,由此判断“半藏公司”涉嫌网络诈骗或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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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半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某(化名),熊某为法定代表人并全权代管公司,而公司其他员工均以不等额资金入股方式参与公司运营,收入来源为基本工资加业务提成和股金分红。在高收入欲望驱动下,公司员工大肆向身边亲朋好友转借、租用或收购银行卡。股东和员工将到手的银行卡绑定网银后,转手交给“半藏公司”,用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为上游网络诈骗或赌博公司“跑分”洗钱获利。经调查,其中有名股东曾一次性向公司提交80余张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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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量摸排侦查,8月上旬,正当民警准备对“半藏公司”实施收网行动时,突然发现公司一夜之间人去楼空。难道是警方的秘密侦查走漏了风声?经过再次追踪得知,“半藏公司”已将设备和人员整体搬迁到城区另外一家电竞酒店,业务照常开展,只是人员少了一些。当民警第二次准备出手时,该公司又一次悄然隐匿,不知去向。

9月初,民警在九江城区某废弃建材城发现了“半藏公司”的踪迹。经过连续几天的昼夜蹲守,9月9日晚,民警抓住时机,出动20余名警力对“半藏公司”犯罪团伙进行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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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抓捕行动中,民警成功将以吴某为首的12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当场缴获用于作案银行卡30余张、作案手机20余部、台式电脑8台以及其他作案工具若干。经审讯,吴某交代其自3月份以来,以“半藏公司”名义先后网招工作人员,专门为电信诈骗和网络赌博代收代付转移涉案资金,赚取佣金的违法事实。

“半藏公司”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至案发,该公司先后累计为电信诈骗和网络赌博非法代收代付转移资金达4亿元,赚取佣金88万余元。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