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中纪委发声,剑指虚拟币挖矿!紧盯其背后腐败、作风问题,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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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中纪委网站发布《精准监督严防“挖矿”死灰复燃》的评论文章,称“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及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格格不入。其盲目无序发展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均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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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不仅虚拟货币交易受到严厉打击,相关挖矿活动也被清退。湖北黄石14部门联合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广东省发改委公布广州、揭阳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工作的典型案例,浙江多部门持续联动坚决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炒作行为……为贯彻落实《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各地各部门持续保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高压态势。

该文指出,要紧盯虚拟货币“挖矿”背后的作风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惩不贷。对违规违纪和失职失责行为,必须坚决查处、严厉惩治、形成震慑。

虚拟货币“挖矿”与高质量发展背道而驰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的是通过专用计算机即“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

该文称,虚拟货币“挖矿”属于高耗能项目,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不仅如此,“挖矿”项目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均带来不利影响。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及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格格不入。”该文称。

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政治上看,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精准监督,推动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做实做细、落实到位,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供坚强保障。

一些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公共资源参与“挖矿”

从查处的虚拟货币“挖矿”案例看,一些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损公肥私、利用公共资源参与“挖矿”,一些涉嫌利用公共资源“挖矿”的国有单位自查自纠不力、“挖矿”问题屡禁不止。

2021年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党纪政务处分通报,指出肖毅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出现严重偏差,违背新发展理念,滥用职权引进和支持企业从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浙江省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挖矿”专项整治,从公职人员、国有单位工作人员严起,突击抽查全省7个地区20家国有单位36个IP地址,查处利用公共资源主动“挖矿”48人。

该文指出,要紧盯虚拟货币“挖矿”背后的作风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惩不贷。对违规违纪和失职失责行为,必须坚决查处、严厉惩治、形成震慑。

更加坚决地打击虚拟货币“挖矿”

该文章指出,要聚焦“三新一高”“双碳”目标加强监督,推动形成全链条整治虚拟货币“挖矿”的合力。

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盯责任、促落实,督促省区市落实属地责任、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国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更加彻底、更加坚决地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盯问题、纠偏差,坚决防止一些地方以引进信息化、大数据项目之名,行“挖矿”等高能耗之事。盯短板、促整改,引导相关企业转型升级,走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把监督保障执行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完善发展的实效。

从2021年5月多部门部署开展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到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印发通知,明确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再到今年1月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产业,重拳监管之下,虚拟货币“挖矿”得到有效遏制,但部分“挖矿”活动转入“地下”、更为隐蔽,整治工作丝毫不能放松。

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有关部门持续开展调查和整治,坚决防止打着新理念、高科技、数字化旗号“穿新鞋走老路”,坚决查处纠正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行为,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各地各部门持续保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高压态势

去年以来,不仅虚拟货币交易受到严厉打击,相关挖矿活动也被清退。湖北黄石14部门联合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广东省发改委公布广州、揭阳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工作的典型案例,浙江多部门持续联动坚决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炒作行为……为贯彻落实《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各地各部门持续保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高压态势。

据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了解,自去年5月份以来,内蒙、云南、四川、新疆等地的比特币矿场基本已关闭。此前重点排查的矿场基本分布于中西部省份,九月份开始,江苏、浙江两东部地区省份也公开全面排查虚拟货币“挖矿”行为。

浙江省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打击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针对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和科研院校等单位公共资源参与“挖矿”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浙江省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全面筛查,梳理排查出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重点核查了20家单位的119个IP地址,涉及比特币、以太币、涂鸦币、尔格币等10余种虚拟货币,查处了一批违纪人员,并对违规所得进行了追缴。

江苏省也全面排查了省内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监测发现开展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从IP地址归属和性质看,归属党政机关、高校、企业被入侵利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占比约21%。下一步将持续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态势分析,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配合做好违法虚拟货币交易的溯源与打击。

大哥,别攻击了。聊聊呀,小弟遭不住了。(谢谢不攻击了,不打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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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别攻击了。聊聊呀,小弟遭不住了。

大哥,别攻击了。聊聊呀,小弟遭不住了。

大哥,别攻击了。聊聊呀,小弟遭不住了。

大哥,别攻击了。聊聊呀,小弟遭不住了。

QQ:2091214638

有什么事你说. 混点饭吃啊. 别这么执着,有事好好说.小弟遭不住了!

(谢谢不攻击了,不打不相识)。有事你说话。我遭不住了!!

卖房被骗案例:九江一女子卖房不成反被骗19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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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吗?”
“除了给房款,还带你赚钱…”
真相却是:让你血本无归,倒贴上百万!!!%title插图%num

前不久九江市浔阳区的刘女士将一套房子挂在网上出售很快就有一名买家与她进行了联系然而没想到的是最后这名买家不仅没有买刘女士的房子而且还骗了刘女士190多万那么对方到底用了什么手段?%title插图%num
01
网上卖房 结识“好姐妹”

2021年底,刘女士(化名)在网上挂了一条售房信息,一个自称“丽丽”的人加了刘女士留在售房网站的微信,称自己考虑买房。起初两人还只是聊一些房子的情况,一来二去两人通过聊天便“熟识”了起来。
直到2022年1月初,“丽丽”跟刘女士说,她最近在一个叫“港通汇金”的平台上投资赚了不少钱,问刘女士要不要一起投资。
刘女士开始也是心存戒备,但架不住“熟人”的一再劝说,加上利益的驱使,最终心想:就少投一点试试,能赚钱最好,是骗人的话,损失一点点也不多,就当买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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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参与“投资” 191万瞬间蒸发

根据“丽丽”发来的网址,刘女士登录后进行注册并充值了1000元。按照“丽丽”的指导,进行了一个短期投资的操作,让刘女士没想到的是,五天后真的收到了200元的回报。这让刘女士有些喜出望外,没想到通过卖房认识的这个“好姐妹”还真有本事,随即又追加了5000块钱,这次进行了一个十天的投资,又赚到2500元,而且赚到的钱都能够轻松提现。这下刘女士心中的戒备彻底打消了。
就这样,从今年1月初起,刘女士分几次共向该平台充值191万元,中间几次短期投资都进行了成功提现,但是到了2月,第一笔中长期投资到期时却怎么也无法提现。
03
辗转多地 警方抓获5名嫌疑人

接到报警后,浔阳公安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很快就取得进展,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位置,办案民警分成4组连夜奔赴湖南、河南、重庆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经过连续奋战,2月15日,民警在湖南成功将微信名为“丽丽”的吴某抓获,同一天,赶赴河南的民警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丁某、白某抓获。21日、24日成功抓获白某上线张某、贺某两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5名嫌疑人已被浔阳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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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熟人”找你进行投资你会入坑吗?记住下面10条反诈公式↓↓↓公式一
你犯事了+来电转接+(安全账户)=诈骗
当你突然接到自称公检法等机构来电说你涉嫌违法,并要求你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时,不要慌张和转账,一定要拨打110进行核实。

公式二
网恋交友+获取信任+(投资/博彩)=诈骗
这叫“杀猪盘”,诈骗分子会利用网络交友,以情感为诱饵慢慢取得你的信任,为你画两个人未来蓝图为借口诱导你投资(买涨跌)、赌博(猜大小、押单双)、买彩票。

公式三
做任务+小额返利+(加大投入)=诈骗
做第一单任务时骗子会小额返利,诱导加大本金刷单,多次刷单后骗子就会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本金。网络刷单是非法行为,不要有“天上掉馅饼”的心理。

公式四
冒充领导或熟人+嘘寒问暖+(着急付款)=诈骗
通过电话、短信、社交软件等形式,声称是熟人或者老板,并要求你转账汇款的,一定要进行当面核实,不能轻易转账。

公式五
快递丢失+三倍赔偿+(索要验证码)=诈骗
此刻,先检查一下自己的快递信息并向快递公司致电核实,切勿随意透露验证码信息。

公式六
免费赠送游戏“装备”+(扫码领取)=诈骗
天上不会掉馅饼,特别是要求“转账”“告知密码”的行为一定不要轻信。

公式七
发购物广告+(转账付款)=诈骗
陌生人的广告信息要警惕,尽量在正规平台购物,以防遭遇诈骗。

公式八
航班取消+提供退改签+(转账付款)=诈骗
收到退改签消息,应第一时间通过航空公司官方电话或购票网站进行确认。因非旅客原因造成的航班取消可免费办理退改签,无需缴纳费用。

公式九
招聘广告+面试录取+(保证金/培训费/手续费)=诈骗
找工作要到正规渠道去投放简历,发现被骗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报警。

公式十
节日红包+(填写个人信息)+回填短信验证码=诈骗
一般的电子红包点击就能领取,并自动存入电子钱包中,不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因此,索要个人信息的红包市民不要抢,以免给个人财物带来损失。
来源:九江公安

 

无论是生活上还是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骗局,有网上聊天的情感陷阱,也有工作中的冒充领导转账诈骗!有的人能一眼识破骗局,有的人因为好奇而上当!平时多关心家里长辈,他们很可能正在遭受养老投资骗局或是养生保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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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提醒:收到这条诈骗短信 千万不要点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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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名下的医保已停用,请进******申换电子版使用……”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医保停用”等相关题材,向参保人员发送诈骗短信,点开链接后跳转的页面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网页非常相似,但内含木马病毒链接,如果按页面上的提示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则可能导致银行卡、医保账户被盗刷。对此,国家医保局特别提醒:收到这类诈骗信息,千万不要点击链接,千万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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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参保人员提高警惕、注意防范,保护好自身信息和财产安全,不要点击陌生链接,更不要向陌生人透露个人重要信息。
国家医保局表示,目前,针对此类电信诈骗我们再次提醒,请广大参保人一定要注意,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域名均以nhsa.gov.cn结尾,其他均属仿冒。
如收到上述短信或发现仿冒网站,可向国家反诈中心APP或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投诉举报。
查询医保信息、办理医保业务,一定要认准官方渠道:
1.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官网,或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
2.拨打医疗保障部门公开服务热线;
3.前往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现场。
如遇医保个人账户信息出现异常,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进行咨询、办理。

知名主播薇娅偷逃税被罚13.41亿元!税务部门就此案达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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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国家税务总局坚决支持依法严肃查处黄薇偷逃税案件】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坚决支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黄薇偷逃税案件。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各种偷逃税行为,坚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税务部门就薇娅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

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了查处。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杭州市税务部门要对黄薇进行检查?

答:近年来,税务部门一直重视并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我们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2.黄薇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确认其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3.请问本案中的不同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黄薇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黄薇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税行为进行自查并到税务机关提交补税申请,能够配合调查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占查实偷逃税款的78%,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从轻处罚,对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和报告的少缴税款处0.6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视危害程度依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部分,性质恶劣,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安全,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黄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部分,较隐匿收入不申报行为,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对较轻,处1倍罚款。

4.是否会对黄薇追究刑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本案中,黄薇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加强网络主播税收监管将对平台经济发展产生什么影响?

答:平台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网络主播的税收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对有关网络主播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利于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同时,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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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治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挖矿”该收手了

阅读(2024)

委托一公司代为“挖矿”,却迟迟拿不到预期的比特币收益,委托方于是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支付其“应得”的巨额收益。

12月15日,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落槌。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据悉,这是北京法院首例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案。

该案宣判后,朝阳法院还向相关地方部门发送了司法建议,反馈案件中涉及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线索,建议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进行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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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代为“挖矿”协议 法院认定无效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专业计算机服务器)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

2019年5月,丰复久信公司与中研智创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丰复久信公司委托中研智创公司采购、管理“矿机”,提供比特币“挖矿”的数据增值服务并支付增值服务收益。

合同签订后,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1000万元人民币,中研智创公司购买了“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矿场”)签订委托合同。

合同履行期间,中研智创公司向丰复久信公司支付18.3463个比特币,此后未再支付任何收益。丰复久信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要求中研智创公司交付278.1654976个比特币,或者按照2021年1月25日比特币的价格交付955万美元,同时赔偿服务到期后的相关损失。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所涉交易,实为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挖矿”活动。此类“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不利于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且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突出,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民法典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法院认为,在明知“挖矿”及比特币交易存在风险,且相关部门明确禁止比特币相关交易的情况下,丰复久信公司和中研智创公司仍签订代为“挖矿”协议,此协议应属无效,由此产生的相关财产权益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后果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丰复久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全链条治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比特币自产生之日起,就进行了两个设定。”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姿含告诉记者,“第一,总量确定、不可增发,锁定2100万枚;第二,去中心化,不受政府或金融机构的监管,采用工作量证明机制,以比特币奖励挖矿。结果就是自第一枚比特币被挖出,剩余的比特币数量会越来越少。”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海外行情的火爆,催生了大量的地下“挖矿”活动。比特币“矿场”往往聚集于水电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耗电量巨大。

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均应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本案主审法官李增辉指出,比特币不具有与我国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交易活动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控,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也多次发布通知提示消费者,投资交易虚拟货币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社会公众应自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虚拟货币交易风险。

本案庭审结束后,朝阳法院向相关地方部门发送了司法建议,建议排查本案所涉比特币“挖矿”项目和“矿场”,禁止涉案公司继续从事“挖矿”活动,同时对水电资源丰富地区的其他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进行清理整治。

“对虚拟货币的追捧,反映了一些人的一夜暴富和投机心理。”陈姿含指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形成全链条治理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她同时建议,加快推进货币体系和金融体系数字化进程,以法定数字货币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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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祭日】毋忘国耻,振兴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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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今天,我们以国家的名义
祭奠30万死难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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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数字,让我们铭记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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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悲怆的影像,曾让我们泪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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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普通人的名字,不能忘记!
他们的记忆,也是我们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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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国歌奏响,国旗下半旗志哀;
今日,防空警报拉起,全城车船止行;
今日,每一位中华民族的同胞,
驻足、默哀……
为30万在南京大屠杀惨案中,
不幸罹难的同胞们祈福,
为和平祈愿。

太极古芳最新消息:发展会员11万多人 涉案6.5亿余元 “太极古芳”网络传销案宣判了

阅读(2412)

李旭反传防骗团队,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
12月11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百色市田东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网络传销案,该传销组织以销售太极古芳产品为幌子,以拼团奖励、分红奖励等高额返利为诱饵开展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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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份,被告人陈某州、刘某有、陈某芳、陈某滨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积极通过“万人拼团”的营销模式搭建线上销售“太极古芳平台”,以销售太极古芳产品为幌子,以购买产品作为会员门槛,以拼团奖励、分红奖励等高额返利为诱饵,采取“拉人头”方式发展会员,并按照层级和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积极发展下线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经司法鉴定,“太极古芳平台”会员总数为116495人,其中最大层级数为18,累计下线会员数为108102人;“太极古芳平台”通过绑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会员充值收入总计655648093.18元,支出合计416517289.60元,结余239130803.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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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0日,田东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州、刘某有、陈某芳、陈某滨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262万元;依法追缴传销平台及四被告人非法所得约2.4亿元,上缴国库。
[此文来源:百色市田东县人民法院,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敲诈勒索、诈骗,12起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案件被查处

阅读(2188)

今年以来,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简称“三假”)侵害群众利益、干扰基层社会秩序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大力开展“秋风2021”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将打“三假”作为重点任务狠抓落实,对监测发现、群众举报的每条线索逐一认真核查,运用行政处罚及刑事追责等手段,强化深挖彻查,依法严厉打击,及时查处了一批“三假”案件,形成有力震慑,维护了新闻出版传播秩序。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全国“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从各地查获的案件中,筛选12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以曝光不法行为,展现打击成效。
12起案件案情简要如下:
1.河北邯郸查获翟某磊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邯郸市公安局收到举报线索,自称某正规杂志执行主编的人以媒体监督名义向某企业敲诈。经查,2019年8月,翟某磊化名“褚某娟”伙同牛某注册一家传媒公司,以该公司名义与第三方北京某书店签约取得某经贸杂志广告代理权及该杂志官方网站管理权限,并对外招收前端代理和后端编辑人员(均无记者证)。2020年以来,该团伙成员在翟某磊组织下,以该经贸杂志为依托,以杂志记者身份在河北、山东、陕西、山西等地,借媒体监督为名敲诈勒索企业和个人钱财累计64次,已查实20余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目前,警方已逮捕犯罪嫌疑人4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2.北京市审结一起假媒体诈骗案。
近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
经查,冯某伙同他人于2015年5月至2019年3月间,先后以“中国法治新媒体法治实施编辑部”“法治中国”名义,谎称可以帮助上访人员解决涉访问题及为涉诉人员实现诉求,骗取相关人员的信任后,进而再伙同他人从被害人处骗取钱财,共计骗取40余万元。
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该案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3.陕西渭南审结杨某攀假记者诈骗案。
2021年3月,渭南市临渭区公安机关根据报案开展侦查。
经查,杨某攀曾为某报社临时聘用人员,离职多年,从未取得正式记者证。
其假冒记者身份以能为他人办事为由,对刘某等7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31万余元。
4月20日,杨某攀犯诈骗罪被逮捕。
6月15日,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
近期,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杨某攀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全部款项。
4.山西朔州审结假记者团伙成立假记者站敲诈勒索案。
2021年8月底,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30”假记者团伙敲诈勒索案依法作出终审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处被告人刘某海等人有期徒刑十一年七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罚金五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没收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责令退赔受害人敲诈勒索款项22.7万元。
经查,2017年以来,刘某海、李某春先后设立“新闻讯——法制与新闻”“中国交通在线——山西频道”“2020新正闻”微信群及注册自媒体账号,成立虚假记者工作站,通过编发朔州市相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负面新闻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
5.河南查获卢某友等人依托假媒体敲诈勒索案。
2021年11月8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
卢某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六年不等。
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卢某友创建“金鹰快报”等自媒体网络平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纠集田某、卢某贵、胡某勇、胡某鹏等人,冒充记者身份,以检举、揭发相关企业破坏环境、违规生产为由在网上发布负面文章,以删除文章需要支付费用为手段,先后实施新闻敲诈勒索犯罪28起,涉案金额55.1万元。
6.辽宁丹东查获假冒电视台栏目组诈骗案。
2021年7月1日,根据丹东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移交线索,市公安局查获王某、赵某静等人以“中国中央数字电视丹东工作组”为名,假冒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经查其上线为施某旭。
进一步查明,2020年至2021年期间,施某旭、林某、刘某明以中视传媒(大连)公司名义成立“中国中央数字电视‘关心下一代’栏目组”,并建立标识“CCTV、中国中央数字电视”等字样的网站,先后在辽宁、江西、内蒙古、河北等地进行诈骗,非法获利超45万元。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7.陕西韩城查办“6·12”系列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2020年6月以来,根据举报,韩城市公安机关对龙门工业园区企业被假记者敲诈勒索的同类线索进行核查摸排,侦破系列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件。
经查,段某某等一批人,虚构记者身份,以反映环保问题为由,以负面曝光相要挟,敲诈该园区多家化工企业钱财,涉案金额一百余万元。
目前,3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截至2021年9月,韩城市人民法院已追究9人刑事责任,其余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8.湖北黄石查办黄某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2021年1月31日,公安机关抓获黄某秋、陈某胜。
经查,黄某秋等3名犯罪嫌疑人成立假媒体“《中国纪录》黄石采编中心”,假冒记者身份,对当地有负面舆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网上曝光相要挟,再以有偿删帖并开展正面宣传的名义与涉事单位签订合同实施敲诈。
截至2020年7月案发,3名犯罪嫌疑人共同或单独作案50起,涉案金额50余万元。
9.安徽宿州查获“2·26”假冒央视频道诈骗案。
2021年2月,宿州市公安机关对一起涉嫌假冒央视记者违规发布虚假新闻的线索进行核查。
经查,周某君等人在网上私自制作“CCTV高清综艺娱乐频道”,常年在各地流窜,以新闻采访名义拍摄、剪辑相关视频信息的方式行骗。
初步核查涉及安徽、河南、江苏、山东等地多名受害人,涉案金额10万余元。
公安机关已抓捕3人,从犯罪嫌疑人家中缴获大量带CCTV标识的印刷品、旗帜、采访器材等物品。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10.重庆破获“国际新闻联盟”假媒体诈骗案。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侦破该案,先后逮捕3人,取缔非法新闻机构3处,收缴假记者证(主编证)12本及其他假证件。
经查,2019年8月,王某君用其名下公司注册自媒体“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由王某君、谢某、殷某纲等人对外宣称为正规新闻媒体,非法设置分支机构。
该团伙主要利用“CCTV”等标识开展采访并设立两个自媒体网站进行宣传,还自行发放记者及主编证在各地行骗。
截至案发,累计骗取受害人两万余元。
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1.吉林查处“中国9频道新闻”假媒体案。
2021年9月,根据转办线索,吉林省委宣传部对“中国9频道新闻”及其主办单位吉林女某某影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
经查,该公司开设“中国9频道新闻”网站、注册“中国9频道新闻”自媒体账号,大量发布、转载新闻报道,并先后在吉林多地挂牌设立记者站。
吉林省委宣传部依法关闭“中国9频道新闻”网站和相关账号,取缔其在各市设立的10个记者站。
12.海南查办一传媒公司假冒媒体案。
2021年3月,根据转办线索,海南省旅文执法局立案调查一起涉嫌假借新闻机构进行新闻采访活动案。
经查,张某星与北京某传媒公司合作成立海南基地公司,在某网站开设《亚洲品牌新闻会客厅》《直通海南自贸港》专栏,擅自以新闻机构名义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6月17日,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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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圈重磅】国家正式屏蔽所有国内外虚拟币矿池!个人挖矿直接断网!买矿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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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们,防止被骗!进入11月,国家针对虚拟货币的整治力度没有放松。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行为。

自9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曾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监管部门针对虚拟货币「挖矿」等行为的整治始终保持着高压的态势。该通知发布后的9月、10月内,江苏、浙江等地的监管部门通过IP地址监测等手段,查处了多个单位、企业等机构的「挖矿」行为。
 
发改委发布会召开的同一天,有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在主流媒体发布署名评论,建议监管对虚拟货币整治「下猛药」的同时,也喊话投资者「莫再对虚拟货币心存侥幸」。

今天下午国家又一重拳落下,正式屏蔽所有国内外矿池!国内矿工全军覆没!

今天中国通信网络运营商根据发改委和网信办的要求,已经屏蔽了国内和国外所有的矿池地址,所有网页和APP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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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网吧个人存在挖矿的现象也被直接叫停,并勒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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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买卖矿机也将被禁止,发现了直接没收加罚款。在昨天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可以看到,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在对违规包裹进行抽查的过程中发现了1660s型号的以太坊矿机和阿瓦隆品牌的比特币矿机。对违法行为人采取了罚款35万元+扣押矿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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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挖矿行为也同样受到打击。根据最新消息,宽带接入挖矿网络的,也会被运营商监测到,将会直接采取断网措施。今天有挖矿玩家自己在家用电脑挖矿,直接被宽带运营商监测到了,然后以涉嫌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由,直接关停了家里的宽带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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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政策的重拳出击之下,目前已经屏蔽了国内外所有的矿池,导致网页和APP端无法访问。各个矿工社群里边也是一片鬼哭狼嚎,反应各种软件连接不上。其实这个事情从前天就开始了,只不过当时波及的范围没有那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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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鱼池被屏蔽之后,其他的各家矿池也都陆续出现这样的情况。到目前为止,有以下的矿池域名被运营商封停,而且真正被封停的名单,远不止下面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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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之前就有征兆了,没想到这么快具体整治措施就下来了,而且可以说是真正的雷霆出击,国内矿工门直接全军覆没,不管是机构还个人在家挖矿的。

中国网11月16日讯(记者 彭瑶)国家发展改革委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

孟玮指出,由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所以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严重不利影响。

目前仍有部分网吧经营商家,利用配备有高性能显卡的电脑,一边“挖矿”一边炒币;此外还有一部分是经营显卡、硬盘生意的商家,尽管监管打击“挖矿”,但个人仍在研究“挖矿”和炒币。


“有人上机就正常使用,没人上机就开着电脑挖以太。”以一接近网吧挖矿商家的知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的数据来看,该网吧经营者大概5天能挖出一枚以太坊,以以太坊最新价格4593美元(折合人民币2.9万元)来看,该网吧一周能赚到超3.7万元。

近期,六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积极配合市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社会发展局等部门,对开发区网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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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及时宣传发动,利用微信群向网吧业主传达《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等有关通知文件精神,发动业主做好自查自纠。二是配合清理整治,配合市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社会发展局等部门,对开发区网吧进行全面清查,在检查中发现一家涉嫌违规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网吧,当场督促业主停止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卸载“挖矿”软件,承诺不再进行“挖矿”活动。


下一步,市文化执法支队将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流,加大对网吧的执法监管力度,及时制止网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深入推进节能减排。


虽然目前个人挖矿也好,网吧挖矿也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涉嫌违法行为,查到了一般都是勒令整改和行政方面的处罚。但需要注意的是,监管打击的大环境下,网吧商家和个人挖矿同样存在政策方面的高风险。正如苏筱芮指出,从挖矿层面来看,散户所使用的集体机房等处于不稳定状态,而从挖矿后取得成果的交易环境来看,由于目前对虚拟货币的交易采取严打措施,后续交易、流转等环节同样存在困难。

针对虚拟货币“挖矿”后续监管,苏筱芮预测,后续虚拟货币挖矿监管仍将保持高压态势,她建议到,从事“挖矿”活动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应杜绝侥幸心理,明确认识到这种行为与政策风向不符,及早暂停和终止“挖矿”相关活动。


对于后续监管,盘和林则建议,未来对国内的虚拟货币挖矿、交易机构,清退存量,阻止增量;对金融机构参与严格禁止,同时,对通过跨境虚拟货币来洗钱的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另对于个人小规模参与的问题,要对高耗能行为增加能源成本,或者也可以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但需要制定针对小规模挖矿者的执法规则。

来源:北京商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