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爆料】“锦绣之家”互助资金盘操盘手及团队长均已获刑!

互联网项目骗局之中,有一种骗局叫“资金互助盘”,这种盘子就是赤裸裸击鼓传花打钱游戏,平台老板在其中安插不少的“抽水账户”,吸收大家的“互助款”,钱最后都到了老板的账户,往往导致平台快速崩盘,利箭在行动从桓台县人民法院公布的“锦绣之家”资金互助盘骨干判决书获悉了这个案件的真相,此案曾经还被中央电视台报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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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0日,陈某军通过李某制作的“锦绣之家”互助金平台正式运营。2019年8月10日至11月8日,陈某军为鼓励发展下线,制定出静态收益和动态奖金制度,纠集马某鹿、王某丽通过微信对“锦绣之家”互助金平台进行推广,安排周某荣通过匹配的方式为陈某军抽取提成。2019年11月8日,“锦绣之家”互助金平台崩盘,陈某军安排李某将平台数据删除。陈某军在每一次平台崩盘时候,都会这么搞直播,说自己没有赚钱,装可怜!

“锦绣之家”互助金平台网络共有8层,共发展会员95人,其中陈某军系“锦绣之家”的发起人、操纵人,在平台中处于第1层,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94人,收取传销资金数额218万多元,实际获利136万多元。李某为陈某军制作“锦绣之家”互助金程序,为传销活动的建立、扩大起到关键作用,非法获利28万多元。马某鹿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和发展下线工作,在平台中处于第2层,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81人,通过“锦绣之家”互助金平台匹配及收取陈某军支付的工资、卖排单币、激活码等共收入7.8万多元。王某丽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和发展下线工作,王某丽在平台中处于第6层,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45人。通过出售陈某军赠送的激活码、排单币、手机及平台匹配,共获利16万多元。周某荣为陈某军抽取提成50万多元元,为传销活动的扩大起到关键作用,陈某军支付周某荣工资11万多元,实际获利15900元。高某辉经营的徐州金悦商桥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件开发、网页设计和制作,高某辉明知为李某制作的互助金程序可能被用于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多次为李某制作互助金程序和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获利16888元。相关人等在2019年11月至12月归案。桓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军、马某鹿、周某荣、王某丽无视国家法律,利用“锦绣之家”互助平台,以投资理财为名, 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李某明知被告人陈某军等人利用“锦绣之家”互助平台实施传销活动,仍为其制作、提供互助金程序,为被告人陈某军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高某辉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判决如下:1、被告人陈某军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2、被告人李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3、被告人马某鹿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4、被告人王某丽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5、被告人周某荣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6、被告人高某辉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陈某军违法所得65万多元、被告人李某违法所得28万多元、被告人马某鹿违法所得7.8万多元、被告人王某丽违法所得16万多元、被告人周某荣违法所得15900元、被告人高某辉违法所得16888元予以没收,其余扣押在案款物由办案机关依法处理。继续追缴被告人陈某军剩余违法所得71万元,上缴国库。最后提醒:网络中所有的“资金互助盘”都是传销诈骗,切不可上当,请远离!【文章来源:利箭在行动,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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