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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套路揭秘!

【头条】从灵椿味道到汤为丽,优米米淘的合作方和“悦花越有”有何关联?

反传销之窗08月08日发布:根据艾媒网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移动电商用户增长至7.13亿人,移动电商行业的高速发展,客观上为社交电商发展奠定了基础。社交分享电商平台超4成用户表示有意愿购买好友分享的商品。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社交电商,在近年来深受资本的青睐。显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与互联网的发展,社交电商购物将成为一种常态,在这样的背景下,优米米淘应运而生。
那么优米米淘是一家怎样的平台?0风险的宣传是否合理?相关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优米米淘的合作伙伴是否曾牵涉到悦花越有传销案中?优米米淘旗下“汤为丽·御膳汤”涉传案又有着怎样的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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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经营异常

据官网介绍,优米米淘(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占地面积1500平方的沙龙会所及高端定位的游艇俱乐部,是一家专业全方位赋能创业者的社交电商公司。经查,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22日,法定代表人任伟,股东有任伟(大股东)和深圳米丽电子商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监事为王迪晋,注册资本2000万元。据2020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额为0元,参保员工为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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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工商信息中是白纸黑字地写着任伟两个字,不过在官方口径的宣传下,优米米淘(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则是一个叫任天纬的人。据公开资料介绍,任天纬在1998年带着梦想南下深圳,2004年开始创业,2017年最早参与创办深圳加推科技有限公司,后来加推成功拿到红杉IDG2.16亿投资;2018年,创立深圳加脉科技有限公司,8个月用户量突破100万;2019年,创立优米米淘(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半年时间用户突破150万。

据企查查显示,任伟目前名下的企业众多,其中,深圳加脉科技有限公司早在2019年就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被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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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21年,该公司又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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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任伟名下的上海勒羽商务信息咨询中心在当下也处于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的经营异常名录当中,原因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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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插图%num宋平其人,曾涉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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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提及优米米淘,人们最先想到的往往是“汤为丽.御膳汤”,而据官方宣传,任天纬也是汤为丽的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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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为丽(深圳)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由优米米淘和哈尔滨灵椿味道食品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系优米米淘旗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独立品牌的子公司,公司主打养生汤料系列产品。换言之,汤为丽也可以理解为是优米米淘旗下大健康产业新零售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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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调查发现,并没有哈尔滨灵椿味道食品有限公司这家企业正在注册,哈尔滨灵椿味道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或许才是这家公司真正的名字,而事实上,该公司也是汤为丽商标的拥有者。据公众号“膳养道养生火锅”介绍,灵椿味道是一家专注于中华养生文化发展、产品研发、品牌策划、餐饮连锁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

宋平是该公司的实控人,而此人目前已因自身失信被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限制了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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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惹人关注的是,让宋平陷入到此等境地是一场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案件。据企查查显示,在本案中沦为被执行人的除了宋平,还有北京双创三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玉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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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双创三农公司恐怕了解的人不多,不过这位刘玉龙却是鼎鼎有名,悦花越有的操盘手正是此人。2017年,悦花越有被定性为传销,当时,湖南衡阳市工商局蒸湘分局认定其涉嫌传销,并向法院提请冻结相关资金;2019年,沾化公安局对外宣称:2018年,破获“6.08”悦花越有特大网络传销案,现已移诉9人,冻结涉案资金4.2亿余元,涉案价值上百亿余元。

悦花越有东窗事发,而宋平自然也是难脱干系,毕竟有报道称,此人所扮演的角色正是悦花越有模式设计者。据《检察日报》报道,刘玉龙能发展如此多的会员,与他的合作伙伴宋平有很大关系。宋平有传销犯罪前科,手中有一支专业团队,传销推广经验非常丰富。据宋平交代:“一开始刘玉龙就和我说他想搭建一个平台,通过我的市场团队,以发展会员的方式赚钱。”到了2017年,由于利益分配不均,刘玉龙更改了会员推广模式。随之,刘玉龙、宋平之间的裂痕越来越大,最终在2017年3月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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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网上流传的部分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宋平,1958年6月15日出生,黑龙江省肇东市五站镇人。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期间,在北京悦花越有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负责人之一。1981年5月28日,因犯强奸罪被黑龙江省肇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3年3月18日,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85万元。2018年8月2日,再次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4日被依法逮捕。

由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侦办,移交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悦花越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玉龙等八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特大网络传销案,经沾化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在2019年的5月24日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刘玉龙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亿元;被告人宋平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前罪的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2019年11月3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沾化开庭,对悦花越有传销案原审被告人刘玉龙、宋平等人不服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出的上诉公开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按理说,此时的宋平应该正在狱中服刑,那么在前段时间和优米米淘达成合作的哈尔滨灵椿味道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操盘人又是谁呢?

调查发现,灵椿集团目前的董事长为王琳琳(据公众号“灵椿味道集团”此前的介绍显示,灵椿味道董事长兼CEO为宋平,不过在当时,宋平还没有锒铛入狱),此人是哈尔滨灵椿味道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的小股东,也是哈尔滨灵椿味道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实控人,更为值得注意的是,宋平和王琳琳还是夫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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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据企查查显示,王琳琳曾因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失信行为,被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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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尹凤琴,王琳琳,王胜杰执行案件》中,尹凤琴也是名列其中,而此人正是王琳琳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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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资料介绍,“灵椿味道•谨和五味”为灵椿味道公司的核心产品,该产品传承至今已经有51代传人,第51代传人被宣传是王琳琳,第50代传人就是尹凤琴。现如今,有关“汤为丽·御膳汤”这款产品的宣传依然沿用了“灵椿味道•谨和五味”的宣传手法。

神奇汤料,有何功效

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其产品遭到了怎样的包装。先从灵椿味道时期开始说起,当时有宣传材料通过对产品成分所具功效的宣传,来暗示该产品本身也具有如下多重作用,比如增强免疫、抗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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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图片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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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灵椿味道旗下火锅汤料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都是QS23010307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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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QS查询网显示,该产品的产品名称为“调味料(固态)”,实际生产企业为哈尔滨膳宝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尹凤琴)。显而易见,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或药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提高免疫力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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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虚假宣传行为,《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我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也有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并且此法还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到了汤为丽时期,源自北宋时期的品牌故事也是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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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汤为丽御膳汤产品的外包装显示,该产品的类别为草本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号为SC10413082500026,委托方为汤为丽(深圳)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方为承德格林食品有限公司。

眼下,在一些资料的宣传下,汤为丽汤料被包装为具有调理肠胃、养肝益肺、降脂降压、软化血管等多重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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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据规定,保健食品能宣传的功效包括辅助降血压和降血脂功能,而上述产品仅属于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没有蓝帽子的标识,因而上述宣传涉嫌虚假宣传。

据悉,承德格林食品有限公司在2020年还曾因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遭到过承德市隆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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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2018年,该公司还曾因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的违法行为遭到过隆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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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前追溯,这家公司在2015年还曾因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遭到过国家税务总局隆化县税务局稽查局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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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在推广人员的宣传下,关于佐证汤为丽具有各种功效的案例也是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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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这些案例的出现,还有可能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在本篇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了优米米淘和灵椿集团有着怎样的合作,汤为丽这款产品被包装出了哪些功效,在下篇报道中,我们将着重关注的是汤为丽这个项目的参与者因何遭到有关监管部门六位数的罚款,有关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级别名称是否发生了变化,请继续关注微商电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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