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翼猫科技发展公司涉嫌传销被醴陵市监督管理冻结6000万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翼猫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案由一审行政裁定书

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湘0281财保43号

申请人: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醴陵市。

法定代表人:丁武华,局长。

被申请人:翼猫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时利。

申请人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翼猫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涉嫌传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翼猫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于2020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如下:一、依法查封、冻结对被申请人基本账户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翔支行银行卡号为31570703001374787内的存款和理财产品1000万元;二、依法查封、冻结对被申请人一般账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银行卡号为121921084910501内的存款和理财产品1000万元;三、依法查封、冻结对被申请人一般账户在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银行卡号为31010180201000007102内的存款和理财产品2000万元;四、依法查封、冻结对被申请人一般账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银行卡号为450771620304内的存款和理财产品1000万元;五、依法查封、冻结对被申请人一般账户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银行卡号为50131000566960860内的存款和理财产品1000万元。

本院经审查认为,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一款(八)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翼猫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翔支行银行卡号为31570703001374787内的存款和理财产品10000000元,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被申请人翼猫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银行卡号为121921084910501内的存款和理财产品10000000元,期限为一年;

三、冻结被申请人翼猫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在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银行卡号为31010180201000007102内的存款和理财产品20000000元,期限为一年;

四、冻结被申请人翼猫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银行卡号为450771620304内的存款和理财产品10000000元,期限为一年;

五、冻结被申请人翼猫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银行卡号为50131000566960860内的存款和理财产品10000000元,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不合法传销由此引发的案件触目惊心,给很多人以血泪经历。传销活动不只严峻打乱商场经济秩序,而且极大挟制商业诚信、家庭安稳导致社会治安不安稳。而翼猫科技打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猫科技)被湖南南县商场办理局(原南县商场和质量监督办理局)确认为涉嫌不合法传销,一同上海嘉定区商场办理局对其确认违背《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对其进行了处置。上海翼猫南县现形传销

记者从湖南南县商场办理监督局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南县公安局书(南市监移字[2017]5号)得知:南县商场监督办理局于2017年4月24日对翼猫科技打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张时利、刘志伟、刘军、吴家乐、郭家瑞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一案立案查询,在查询中发现翼猫科技打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张时利、刘志伟、刘军、吴家乐、郭家瑞;湖南省翼猫智能科技打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黄铁辉、张友明;长沙翼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彭玉良、张文峰、汤学军;益阳翼猫健康工业有限公司股东夏振宇、郭小丰在打开所谓的连锁运营活动的运作方式,一是通过打开人员,要求被打开人员交纳“入门费”,取得参与或许打开其他人员参与的资格,并从中牟取不合法利益;二是通过打开人员,要求被打开人员打开其他人员参与,构成上下线联络,并以打开人员人数为依据核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不合法利益,这彻底符合《阻止传销法则》第七条所列传销行为的表现方式。且上述人员打开连锁运营打开人员层级逾越3层,打开下线人数逾越30人,报单入会的资金汇入翼猫科技打开(上海)有限公司底子账户:3157 0703 0013 74787(开户行:上海银行嘉定区南翔镇支行)和450771620304等账户。涉案金额大,给社会构成极大的不安稳要素。

 

南县公安供认方式为传销

2019年7月18日记者在湖南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曹队长(原法制科)处得到证明以下信息:2017年5份,南县公安局协作工商部门查办了一家翼猫科技在南县的店面,翼猫总部设在上海,下面分省署理、市署理、县署理、经销商,经销商要交纳2.98万入门费,县署理要交纳15万入门费,市署理要交纳50万入门费这个架构。经销商不用拉下线,而直接将净水器以租金的办法提供给用户。用户每年支付租金1000元,租金1000元的分配方案是经销商一个分配比例,(经销商)上级一个分配比例,(经销商)上上级一个分配比例。入门费也有个分配方案。在南县一个姓徐的年青人在益阳人帮助下做了个领会店,还没有打开会员,在南县没有打开下线,现在南县范围内就不可违法。南县公安局曹队长就南县商场办理局移送书进一步说明:南县商场办理局对公安处理传销业务有个知道方面的问题,南县以上构成3层30人,就公安办案来说,南县没有人与翼猫科技到达生意,所以不属南县公安统辖。2019年4月1日,记者在上海嘉定区商场办理局就翼猫科技是否涉嫌不合法传销向公正生意规范直销执法科赵科长提问,从赵科长那里得到的信息是:现在没有翼猫科技违法传销的依据,顾客反映的内容是不是现实,也需求嘉定商场办理局要进行相应核实,是否构成传销的要件需求核实。现在运营方式千差万别,假设构成传销仍是需求下一步查询。嘉定监督机构怎样看待南县对翼猫的处置抉择?2019年7月29日记者再次赶往上海,就南县监督办理局对翼猫违法确认立案一事,嘉定区商场办理局公正生意规范直销执法科赵科长做出以下说明:违背法则规矩的行为发生地,南县商场办理局对触及当地的企业涉嫌违法,南县商场办理局有统辖权力,至于确认违法南县商场办理局有他的一套程序确认,因翼猫科技注册地在嘉定,如南县商场办理局需求嘉定协作,嘉定商场办理局可以协作查询。法则专家对此工作定见依据北京反传销专家石标律师的定见:湖南南县商场监督办理局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违法案件移送至南县公安局,一是从商场监督办理主体角度依据行政处置有关法规,作出开端定性,符合组织领导传销行为特征;二是该行为涉嫌违法的客观依据还须侦查机关依据刑事法则规矩的违法构成要件进一步查询取证。取证依据包括清楚翼猫科技的交游帐目,人员构成的数据链,人数构成层级链数据,奖金获利分配原则等。南县监管办理局的定性不合法只是涉嫌,这个案件南县监督办理局没有查办完,觉得案件比较复杂,移送南县公安局。就现在情况看,上海嘉定商场监督办理局有查询翼猫科技的行政执法权,且有责任对翼猫科技的运营场所、骨干人员活动规矩、银行账户交游、奖金原则、电子数据、服务器数据、资金流向等生意数据进行摸排查询。只需以上数据查询清楚才能在依据上证明翼猫科技不是传销,假设证明翼猫科技是传销就应该由上海市嘉定区商场办理局按照法则程序走下去。

             文章来源:打传防骗 ,特此鸣谢!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