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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子币最新消息2021年: 警方喊投资参与人积极报案!

近期,鹰潭月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调查办理了鹰潭地区柚子币平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案子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因案情复杂,涉及人数较多,为避免遗漏,请投资参与人看到本通报后,于2021年5月26日前主动向月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不必要的人员聚集,请报案人注意以下情况:
一提供相关转账证据,如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平台数据、宣传资料等证据材料。
二,报案时,做好个人防护,不邀约不聚集。
请各位报案人知悉,并相互转告。
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经侦大队
2021年3月26日

关于“长沙君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情通告

关于“长沙君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情通告
长沙君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长沙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最大限度减少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根据办理非法集资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对该案集资参与人情况进行核查登记,并敦促该案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退缴赃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信息登记相关事项

(一)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法定工作日接待)

(二)登记地点:

长沙市集中设立一个登记点,集资参与人统一在登记点进行登记,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长沙市雨花区桔园路11号,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经侦大队一楼综合警务大厅。
联系人:罗警官,联系电话:0731-85880314
(三)登记事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住址、集资额、已收回本金额、利息额等。
(四)登记所需资料:集资参与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请提供一份复印件;服务合同、居住权证、收据、POS单、银行回单的复印件;本人第一笔集资至最后一笔集资的资金支付凭证(现金支付、转账支付或POS机刷卡支付等)及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收取利息和退还本金的凭证及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的原件或复印件;业务员的姓名、联系电话以及本人与业务员的聊天记录截图的复印件;其他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凭证、照片、平台截图、宣传资料等。
二、退缴赃款相关事项
(一)本通告所称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所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含业务员、经理、部长以及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
(二)本通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应将本人在长沙君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收取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返点费、好处费、提成费、佣金等赃款全额退缴至长沙市雨花区打非办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长沙市雨花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玉竹路支行
账号:18-050801040068884
(三)退缴赃款前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经侦大队办理登记。联系人:罗警官,联系电话:0731-85880314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信息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件审理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未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收取报案费等要求。
(三)及时退缴上述款项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四)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或网上编制、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或者拒不归还上述款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长沙市公安局  2021年3月22日

文章来源: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经侦大队,长沙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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