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特惠宝”、“圆梦金卡”实为诈骗,3个月骗了超16万人!圆梦金卡是真的吗

“现在疫情防控期间,政府为了刺激消费正在发放补助,现在有个‘圆梦金卡’的项目,只要支付39元快递费就可以领卡,激活后有2万元购物券和8万元现金提现可供使用。”

近日,杭州富阳法院受理了若干起利用疫情,以发购物卡、优惠券为幌子骗取到付快递费及会员费的诈骗案件,仅在3个月内受害群众超过16万人,非法获利金额合计近500万元。

“圆梦金卡”案中,韩某某、杨某某(另案处理)事先合谋设立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虚假宣传,并伙同他人制作了“特惠宝”APP、“圆梦金卡”网站和大量“圆梦金卡”卡片,骗取29元、39元不等的快递费差额。

一方面,韩某某等人召集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等业务员通过向不特定人员拨打电话的方式,推广“圆梦金卡”。

另一方面,韩某某等人找到多名传销团队的领导人,冒充国家项目负责人,通过微信群构建“厅-局-处-科”的四级传销组织架构推广该项目并层层发展下线、裂变式传播。

他们虚构疫情期间政府为刺激消费向社会大众发放购物补贴和现金福利,谎称仅需支付39元或29元快递到付费用就可以免费领取一张“圆梦金卡”,扫描卡上的二维码下载“特惠宝”APP并注册激活,就可以享受10万元现金提现和消费券额度,骗取被害人支付的39元或29元快递到付款。

截至案发时,该团伙共计寄出“圆梦金卡”快递件超过19万件,有16余万单被被害人签收,骗取近500万余元。田某某担任“二厅副厅长”,仅其所在的“二厅”就发展会员10万余人,涉案金额达数额巨大的标准。

本案涉及多个关联案件,富阳院审理后认定该诈骗团伙的主要负责人、众多被招募的业务员和传销团伙中的积极参加者构成诈骗罪,依法予以惩处。由于本案诈骗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最高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说,疫情期间,政府为了帮助群众和企业而发放补贴、消费券,在不法分子眼中却成为了“商机”。他们迎合人们的心理,虚构购物卡及消费券活动,还配套专门的APP可供激活、查询,层层包装增加其可信度;并利用广撒网的方式低价促销,让受害群众降低防备、产生花小钱“碰碰运气”的心理。[声明:此文来源于钱江晚报。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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