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吉祥北斗股权是真的吗? 参与“吉祥北斗投资送期权股”特大传销,一女退休教师获缓刑,罚金5万!

前言:在互联网项目投资之中,有以“送股权,期权”的骗局,另外在利箭的报道里面,有一些学校教师参与其中,这部分人对社会上的骗局往往认知不够,一旦加入,影响力是很大的,拉起的传销团队会迅猛的发展,利箭从温泉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判决书中获悉,福建宁德一女退休教师因此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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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共创吉祥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注册成立,公司法人潘某于2018年4月24日通过互联网“共创吉祥”正式开网名为“吉祥北斗”三期的传销活动,该平台通过互联网、微信群等方式发布“投资送期权股”(注:山东共创吉祥实业有限公司上市后的股权)活动宣传链接及广告,面向社会“拉人头”,以购买“茅台云吉祥1949酒”、“茶叶”等产品赠送期权股为名引诱他人参与,要求参与人以缴纳500元、1000元、3000元、6000元、10000元、50000元不等数额费用的方式注册成为会员,注册会员之间按照推荐关系组成层级,为吸引会员“拉下线”设立宣传奖(直推奖)、对碰奖(10%-15%的小区业绩奖)等奖金返利制度,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从事传销活动,该传销活动在新疆形成会员3万多人,网站总报单金额4466万多元。%title插图%num

被告人周某香通过被告人余某飞的推荐码加入山东共创吉祥实业有限公司组织的“吉祥北斗”传销活动,加入后建立“互联网交流群”(后来改为“东西南北相聚”)微信群,成为该群群主,在微信群和朋友圈积极转发公司相关的传销材料,发展下线,非法获利3万元,其发展的下线李某某(已另案处理)已发展下线5级32人,在参与传销活动期间累计非法获取赃款5万元。被告人李某在该传销组织中负责在山东共创吉祥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收账工作,主要负责做奖金发放表和转账等工作,被告人李某2018年5月期间从公司账上给陈某打过一笔一百万元款项,是陈某(已另案处理)从公司借的钱,在参与传销活动期间公司给其配备一辆红旗牌H7型轿车,并累计非法获取赃款10万元。被告人余某飞在该传销组织中担任山东共创吉祥实业有限公司组织的“吉祥北斗”传销活动中的云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属于“吉祥北斗”新疆团队小团队长,在参与传销活动中期间累计非法获取赃款6万元。%title插图%n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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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香、李某、余某飞加入潘某等人(已另案处理)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中,该传销组织以“投资送期权”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巨额钱款,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三被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悔罪,愿意接受处罚。判决:被告人周某香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李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余某飞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对被告人周某香退缴的违法所得5万元、被告人李某退缴的违法所得10万元、被告人余某飞退缴的违法所得6万元,依法予以没收,由收缴机关上缴国库。对被告人李某违法所得红旗牌轿车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相关被告人扣押物品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提醒:远离传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别看今天还有人搞传销闹得欢,最后都是拉清单!【文章来源:利箭在出击,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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