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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斯曼如瘦是合法的吗? 希斯曼“如瘦”或涉虚假宣传,模式被指涉传

  近日,有消费者向中国网财经记者投诉称,其在“希斯曼”品牌代理处购买的“如瘦低聚肽葡萄复合饮品”,号称“不仅具有清肠排毒、改善便秘、燃脂排脂、减肥纤体等功效,还能美白养颜、祛痘淡斑、解酒护肝、调理三高”,但自己食用后不仅体重一斤没掉,反而“拉肚子拉到飞起,喝水越多拉肚子次数越多,而且有口干的情况,食欲也不好。”该消费者认为上述产品涉嫌虚假宣传。

 

据悉,希斯曼旗下拥有如瘦、SUISMODE、凡美日记三个品牌,其中如瘦为食品品牌、SUISMODE为服装品牌、凡美日记为日化用品。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希斯曼官网在工商注册系统登记备案的官网www.suismode.cn已无法打开,旗下产品均依靠品牌代理进行推广销售,而随着营销模式的曝光,其多级代理制度也被质疑涉嫌传销。

 

据天眼查信息,厦门市希斯曼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吴淑娟为该公司法人及股东,持股比例90%。除此之外,吴淑娟名下还实际控制厦门市菲小妞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希斯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希斯曼实业有限公司三家与“希斯曼”商标有关企业。

 

 

中国网财经记者调查发现,希斯曼大股东吴淑娟还以“菲小妞”的ID注册了抖音账号,该账号个人介绍显示,“菲小妞”即“希斯曼公司总裁”,还有“创业十年”、“座驾劳斯莱斯库里南”等个人说明,而“菲小妞”在抖音分享的短视频作品,也大都是其购买豪车、参加奢侈品品牌活动等日常生活。

 

  宣传保健功效涉虚假宣传 “合作方”华南农业大学回应“从未听说过希斯曼”

 

据希斯曼宣传资料,“如瘦低聚肽葡萄复合饮品”系该品牌与华南农业大学携手推出的最新一代革命性排毒产品,“汇聚行业顶尖技术专家与教授呕心沥血之结晶,研发市场无法复制的独家超前配方,黄金配比重磅出击排毒与降脂,‘饮’爆全球排毒市场,刮起全球减脂飓风。”产品功效显示,该饮品不仅能清肠排毒、改善便秘、燃脂排脂、减肥纤体,甚至可以美白养颜、祛痘淡斑、解酒护肝、调理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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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包装信息,“如瘦低聚肽葡萄复合饮品”系上海希斯曼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惠州同富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公开资料显示,惠州同富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注OEM贴牌代工,这意味着该产品并非如瘦自主生产。

 

随后,记者致电华南农业大学宣传部进行核实,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并未与希斯曼微商有关企业进行合作,且从未听说过该品牌。

 

不仅如此,记者查询“如瘦低聚肽葡萄复合饮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744132300105显示,该产品食品类别为饮料,且未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注册备案。

 

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除保健食品外的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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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除了低聚肽葡萄复合饮品,希斯曼旗下多个产品均被冠以保健功效。例如“如瘦草莓/香蕉蛋白肽代餐球”,号称可燃烧脂肪、改善体质、白皙美服、改善脱发;“如瘦不老莓弹性蛋白肽复合果味饮品”则具有抗糖化、祛黄淡斑、紧致弹润、高效美白、美白养颜、抗氧修护、改善身体机能七大功效;“如瘦藜麦悉心全餐”更凭借108种谷物而具有健康代餐、体态轻盈、管理体重、改善便秘、控糖控脂控热量等功效,然而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显示,其食品类别均为饮料。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5月发布的《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整治重点包括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有委托生产、涉嫌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声称或“纤体”“瘦身”等类似宣传用语、有适宜人群或定量食用的食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重点检验与宣传用语相关的物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非法添加咖啡因、双醋酚 ⑵タ肆蛩崮啤⒙榛萍睢⑽甭榛萍睢⒎犹、西地那非、育亨宾、布洛芬、盐酸二甲双胍、γ-羟基丁酸等药品、非食用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中国网财经记者调查发现,随着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不断曝光,希斯曼品牌自2019年起逐渐“走红”,与此同时,该品牌却悄悄将官网注销,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也于去年年底停更。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希斯曼抓住了消费者想要减肥或者实现完美体型的市场痛点,大肆虚假宣传“减肥”等功效,生生将几款普通食品美化成了减肥“良药”。

 

“由于国家监管部门对虚假宣传不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加大,希斯曼不敢直接以公司的名义在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减肥等功效,却放任、甚至提供虚假宣传材料给代理商进行宣传,或许已经做好随时切割、让代理商背锅的准备。”

 

多级代理模式被指涉传 代理称“公司帮包装抖音快手账号”

 

中国网财经记者联系到希斯曼一位代理了解该品牌旗下产品及售价,被告知“零售都是统一价,做代理可以更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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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提供的资料显示,代理层级共分为女王、女神、市代、省代四级,每个级别拿货门槛不同,级别越高拿货价格越低。以零售价189元/盒的“如瘦低聚肽柚子复合植物饮品”为例,女王级别需一次性进货15盒及以上,总价1935元,相当于每盒单价129元;女神级别需一次性进货3箱及以上(30盒/箱),总价9900元,每盒单价110元;市代级别需一次性进货15箱及以上,总价40950元,每盒单价91元;省代级别需一次性进货200箱及以上,总价426000元,每盒单价71元。此外,还须分别缴纳500元至5000元不同级别的保证金以获得公司授权。

 

“这种肯定是越高级越赚钱、利润越大,你要想往招商方面走,那肯定要把自己的利润最大化,而且女王的扶持力度跟市代、省代的扶持力度肯定就不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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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代理同时也印证了前述业内人士“代理虚假宣传的资料由公司提供”的说法,据其介绍,代理升级为市代、省代后,均要到上海总公司“一对一打造”、由专业团队进行培训,手把手指导(社交平台)账号的运营和包装,“现在流量都在抖音快手,希斯曼将帮助代理打造短视频带货账号,获取精准流量和粉丝变现。”

 

除了零售利润,后期团队裂变也能为代理带来收益。按照该代理的说法,同级别招人还可享“团队返利”,“市代B招市代C返利8000元,省代B招省代C返利18000元,”而且这种业绩返利是永久的。

 

对此,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希斯曼设置多级代理制度,让代理商组成上下级关系,代理商通过认购产品缴纳入门费,以此获得代理资格和“拉人头”的奖励,该经营模式符合《禁止传销条例》中传销行为的行为特征,涉嫌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均属于传销行为。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网财经记者向厦门市希斯曼贸易有限公司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始终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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