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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辰乐购”平台宣传“年入千万不是梦”?动静态模式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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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跟本网反映一家名为“红辰乐购”的项目,该平台宣传可以“安全长久赚大钱”、“年入千万元不是梦”等宣传口号。那么,“红辰乐购”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平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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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辰乐购是采取认购和广告补贴的方式来操作,一位用户都可以参与进来。在红辰乐购,你能够直接进行预约认购消费,100—3000元不等,根据你的认购金额能轻松的获得商城的免费兑换产品,奖励是认购金额的7%,比如说你认购了3000元,那么你的收益是210元,这210元是7%的广告补贴,每一次认购周期2天,三期认购周期为6天。当第三期认购结束,能获得第一期的认购金额和7%广告补贴;第四期结束,可获得第二期的认购金额和补贴……以此类推,非常简单易懂。综合看来,除去认购金额以外,所有产生的广告补贴100%可提现。”据网友反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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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获得更多的收益不补贴,用户能够最终靠提高个人的级别来操作。红辰乐购拥有V1、V2、V3、V4四个级别,需要推荐不同的数量和认购额度,分别能轻松的获得团队流水的4%、5%、6%和7%。同时,还有10%的平级奖励,无限代,极差,无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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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红辰乐购的静态收益如下:
1.每一期的认购额度是100-3000元;
2、认购商品或者充值获得相对应的余额;
3、每期的静态收益是认购额度的7%,如:认购额度为3000元,收益是3000×7%=210元;
4、每一期的认购时间周期2天;
5、三期的认购时间周期6天。
第3期认购结束获得【第1期】认购额度+7%广告补贴;
第4期认购结束获得【第2期】认购额度+7%广告补贴;
第5期认购结束获得【第3期】认购额度+7%广告补贴;
以此类推….所有产生的广告补贴100%提现,不是其它平台只有70%收益部分提现。(说明:认购不是说自己认购满3期,不压单,是平台控盘机制,目前7天一轮出局)。
二、动态收益:
V1:直推5个消费者消费认购额度100元起:获得团队流水的4%;
V2:直推5个V1,体系内20个V1,获得团队流水的5%;
V3:直推8个V1,体系内150个V1,获得团队流水的6%;
V4:直推10个V1,体系内300个V1,获得团队流水的7%,平级收益:10%;
除了静态收益以及动态收益,红辰易购还有其他收入来源:
1、自己做:赚广告补贴(认购流水的7%);
2、团队分享:赚分享收益(团队流水的4%-7%)——假设团队月流水1000w,分享收益约40w-70w,若每月重复认购,则年收入达干万,注意∶我们收益是100%提现,其它平台70%提现,不是收益部分提现,是全部100%提现。
“那么,1000w的流水需要多少名会员?假设每期额度为5000,两天一期,每天2500的额度,公司再相应的时间会开第二个区,相当于每天都有5000额度,连续抢七天,计算如是5000×7=35000元,每周认购35000元,然后开始每周重复认购;一月四周:计算如是35000×4=140000元,每月1000w流水:1000w÷14万=72人,月流水干万,团队成员仅需72名,年入干万不是梦。”据网友反映道。
据悉,红辰乐购是湖北紫云剑豪生态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推出的一个新型电子商务营销策略,公司以火连畈茶场、省级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湖北闽湖畜牧有限公司为依托,主营茶叶生产、加工、营销及其综合利用、茶树良种繁育、生态种植、特色名优茶研发技术及茶旅文化产品研究开发等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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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企查查显示,湖北紫云剑豪生态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16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石元安担任法人,徐伟持股60%,石磊持股40%,小程序为“紫云剑豪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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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据相关人士分析称:“近年来,有两种不同的计酬方式大行其道,它们就是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而这两种计酬方式,是大部分传销组织的敛财手段。其中动态收益为发展下线并从中收取的提成,而静态收益,系自己投资款的回报。比如某些平台的静态收益模式是引导会员只要参与购买、回购(复投)、持股、转卖平台的‘权益份额’交易就会有相应上升等级收益递增的一种收益结算模式,而动态收益模式是引导会员只要参与直推奖、对碰奖、领导奖等计算业绩奖励活动就会有相应上升等级(或层级)收益递增的一种收益结算模式。”
而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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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橙黄蓝商评,特此鸣谢!
编辑校对:smile,潇湘;审核:往事成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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