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艺术品股权交易,是指把艺术品的总价平均分成若干份,投资者可以像投资股票一样通过交易所的电子交易平台按份交易。这意味着即使是普通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艺术品投资。
“只要允许散户进入,市场必然活跃但混乱。艺术品投资这种东西,根本不是普通老百姓应该玩的。”业内人士称。
日前,捉销师发布了题为《》一文,据该文章中的内容显示,
梅兰竹菊艺术品拍卖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梅兰竹菊”)利用两家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的企业作背书,显得有些苍白。另外从现有资料来看,国立文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否真有关联还很难判定。另外作为梅兰竹菊资金监管机构的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累计遭罚款2775.9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除外)。
除此之外,梅兰竹菊在市场运作方面同样风险重重,以2021年11月22日上市交易的圣尔龙香为例。首次挂牌价格10港元、单笔最大委托量1000张,市场流通量10万张、交易日涨跌幅10%。
根据“圣尔龙香”课件显示,其盈利模式如下。
以艺术品股权拆细,1拆10,永续循环为基础运作。
1、溢价限量预售(稳上涨)阶段性溢价限量预售,阶梯上涨;一阶段预售票价300元,每户限量20张(6100元包含备用手续费)限户配售100户(原始分红票)。
2、保险仓机制(推动力),例:溢价250元,17张/户(6100元包含备用手续费)。
3、全民持票分红(高共识):投资股东,根据票仓溢价票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奖励积分。分享股东:可获团队收益的100%-10%奖励。三核驱动,永续循环。
从其所谓的艺术品拆细模式来看,在整个过程中有没有所谓的“艺术品”实物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不断的拆细寻找下家投资炒作价格,同时通过分享获得团队收益进行牟利。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获得香港1.4.9号执照的国际梅兰竹菊文化有限公司在企查查APP无法查询公司备案信息,名称接近的香港梅兰竹菊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已经休止活动。
至此,梅兰竹菊艺术品拍卖交易中心号称的国资背景成疑,资金监管机构的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累计遭罚款2775.98万元、所谓艺术品拆细模式存团队计酬涉嫌违法违规、资质备案公司无法查询相关信息。
“国外艺术品投资从未出现过这种交易形式。”一位艺术品界资深投资人士表示。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艺术品投资主要是在一级市场,即画廊等。即使是拍卖行,都没有国内如此虚高的价格,而“艺术品股票”更是“闻所未闻”。
“这与成熟的证券交易有太大不同,证券市场后者有完整的上市规则和风险防范体系,有证监会监管,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现在艺术品上市,在真假鉴定、价值评估乃至法规、监管体系等各方面,存在太多问题。”证券界多位律师认为。在“热钱”流入后,艺术品的估值更容易偏离。因艺术品不同于上市公司,没有明确的成长性和利润衡量标准,现在被热炒的艺术品前景究竟如何,是很大未知数。
对于梅兰竹菊以及其参与者的未来,捉销师并不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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