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北方大陆正晟康经营模式的风险提醒函。
该风险提醒函称:
“近日,我局收到消费者投诉,称在通过推荐人的推荐码在正昇康H5平台投资3000元,获得两袋5斤大米,消费者的推荐人宣称:加入平台消费可获得多项奖励,
1、优惠奖(3%)。由消费者自己享受,3000元一单优惠奖是90元;
2、消费提成(30%)。预存消费越多,会员级别越高,批发提成越高。
3、分红奖(20%)。这个是商家让利的,公司拿出利润的20%通过促销红包的方式给到消费者。
4、海外奖(2%)。开发了海外市场,所产生的业绩,开发者享有2%奖励。
5、贡献奖(1.5%)。当出现两个区(每个区达到6001份经理),即升级一星董事,就可以获得第一个区新增业绩和复购业绩的1.5%。三个区各达到6001份(复购也算),即升级为二星董事,将获得前两个区的新增和复购业绩的1.5%,以此类推,最高达到五星董事。
6、店铺服务补贴(2%)。升级成为店铺,自己市场的业绩公司有2%的物流补贴。
上述宣传政策,具有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及以下线的购买商品金额返还给上级利润的销售模式特征,形成上下级关系的销售模式,涉嫌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规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行为。请广大消费认真对待,理性消费。
我局执法人员已向正晟康(吉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示邮箱发送了《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特此提示:广平县消费者已经在正晟康(吉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资或购买商品的,可以凭购买记录、支付凭证、与宣传有关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到我局投诉,投诉电话:2521394转投诉中心。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北方大陆正晟康违规挂靠、歪曲绿色消费积分制度、引用造假公文、虚构课题承担单位,并被质疑涉嫌以传销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随着永倍达的崩盘,不少北方大陆的人开始在群里拉人…..
2023年8月12日,北方大陆正晟康在浙江宁波召开第二期企业家研讨会。为了彰显北方大陆企业的雄厚“实力”,和塑造企业经营模式的“合法性”,北方大陆正晟康中国市场总监华总现场给商家们进行了企业介绍及“政策解读”。
现场PPT显示,2022年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七部委,下发《促进消费实施方案》,确定了的消费返利积分的机制,这是以国家部委规章的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消费积分”的存在性、有效性及合法性。
然而记者通过国家发改委官网通篇阅读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全文。在第二十四条 推广更多市场化激励措施中的确提到“探索实施全国绿色消费积分制度,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建立本地绿色消费积分制度,以兑换商品、折扣优惠等方式鼓励绿色消费”。强调通过“发送绿色消费券、绿色积分、直接补贴、降价降息等”实实在在的方式激励绿色消费”,而不是鼓吹通过“返利”的模式进行击鼓传花的资金游戏。显然国家发改委的促进绿色消费政策与现场华总所宣讲的所谓的确定了“消费返利”的积分机制不仅截然不同,甚至天差地别。
不仅如此,正晟康中国市场总监华总现场还出示的一张带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文中提到将推出“商城积分返利模式试点单位”。
据华总讲,2022年7月30号,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正式成立《新消费模式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课题组,正晟康(吉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此“摇身一变”成为课题的承担单位。
那么这个《新消费模式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课题组到底是什么来路?记者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取得联系。
9月21日,国家发改委信访办通过邮件回复称:“新消费模式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以下简称“课题”)为我中心与联合东方诚信(北京)数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东方诚信”)签约的课题。签约后因疫情影响仅进行小范围内部研讨及论证,未开展过任何正式活动,我中心也从未授权合作方向下指派任何课题承担单位或收费。
目前,我中心已与东方诚信解除课题合作,我中心与东方诚信及相关课题组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我中心保留采取行政举报、报案、民事诉讼等措施的权利,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主体法律责任,坚决维护我中心合法权益。
如有关个人及组织发现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除了“课题承担单位”以外,现场PPT中出现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的“公文”也被证实作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马老师称:“这是去年的舆论,我们已经报案处理了,这是假的”。记者随后问及“公文”盖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公章时,马老师称:“他是拿我们的一个公文截取改的,找到我们原来有的文件抠了抠,修了修,肯定是个假的”。
不仅如此,北方大陆正晟康拉人头、团队计酬、层层返利的经营模式也被媒体质疑涉嫌传销。
文中称北方大陆正昇康会员报单每单金额为3000元,级别共分13级和1-4星董事。
1级为2-3单,奖金比例1%,每单奖金30元;2级为4-7单,奖金比例3.5%,每单奖金105元;3级为8-15单,奖金比例6%,每单奖金180元;4级为16-30单,奖金比例8.5%,每单奖金255元;5级为31-60单,奖金比例11%,每单奖金330元;6级为61-120单,奖金比例13.5%,每单奖金405元;7级为121-240单,奖金比例16%,每单奖金480元;8级为241-450单,奖金比例18.5%,每单奖金555元;9级为451-850单,奖金比例21%,每单奖金630元;10级为851-1600单,奖金比例23.5%,每单奖金705元;11级为1601-3000单,奖金比例26%,每单奖金780元;12级为3001-6000单,奖金比例28.5%,每单奖金855元;13级(经理级别)6001单,奖金比例30%,每单奖金900元。
报单后公司给予与报单金额相等的商城积分,该积分可在商城里任意购买产品。以100单为例,一次性报100单,即30万元,此时账户里会显示有30万积分,可在商城里随意购物。
报单后,在第27天将产生优惠奖和推广奖,优惠奖为报单金额的3%,即9000元。
推广奖奖金为40500元。即100单级别属于6级,奖金比例为13.5%,每单奖励405元,100单共奖励40500元。从报单之日起至第二十七天,上述两项奖金合计一次性到账49500元。报单后第47天开始定期不定额发放奖金,每月7日、17日、27日发放奖金,每次发放奖金时,公司将拿出上一个10天全球业绩的20%发给所有会员,一般每单奖励是75元左右,此奖金的计算方式是,会员的报单数乘以75元。如,A会员报了100单,拿该项奖金7500元,每月发放3次,即22500元。该奖项也被称为静态奖,换言之,即使你报单后不发展人,但是其他团队不断有新会员加入,你依然可以拿到该项奖金,当该奖金累计到45万时,即,报单金额的1.5倍,该奖金终止。此外,该45万不包括其他奖金,而达到1.5倍的收入仅需要11个月的时间。
该奖金制度最大的优势是,报单后即使你不发展人,你的级别也会不断往上升,其原因在于你底下会员的报单数会叠加到你身上。
举例,A发展了B,B又发展了C,在这个上下级关系中,不论是B还是C的保单数,都会累计到其上级的身上。
例如,A报了31单,级别是5级,奖金为330元每单;B报了100单,级别为6级,奖金为405元每单,那么此时A的报单数叠加为131单,亦随即从5级升为7级,而7级对应的奖金每单则是480元。该项奖金的计算方式为,7级奖金480元减去6级奖金405元,二者的差是75元,再用75元乘以B的保单数100单,积为7500元,该7500元奖励给A。
再如,C报了20单,级别为4级,每单奖金为255元,此时,B拿405和255差再乘以C的保单数20,即3000元,而A则是480元减去405元再乘以C的保单数20,即1500元,该奖金为极差奖,也被业内称之为层层返利。
多条线发展。无论谁报单后,其底下先开一条线,当自己成为8级并在这条线上发展两个人后,可开通第二条线,每个会员底下最多可开6条线。该讲师直言,此奖金制度为金字塔形状,一次性报121单可将利益最大化,即36.3万元,年收入可达100余万元。
该模式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涉嫌门槛费、拉人头及团队计酬,其层层返利、金字塔模型符合传销特征。
“消费返利”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
2018年4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示:近期,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此类“消费返利”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高额返利难以实现。
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商品溢价收入、会员和加盟商缴纳的费用,多数平台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
二、资金安全无法保障。
一些平台通过线上、线下途径,以“预付消费”“充值”等方式吸收公众和商家资金,大量资金由平台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
一些平台虚构盈利前景、承诺高额回报,授意或默许会员、加盟商虚构商品交易,直接向平台缴纳一定比例费用,谋取高额返利,平台则通过此方式达到快速吸收公众资金的目的。部分平台还采用传销的手法,以所谓“动态收益”为诱饵,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平台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案专家陈劭翀律师认为:目前,市场上存在某些平台打着“消费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返利”“消费赚钱”作为噱头,承诺高额返还相关消费款、加盟费等,并以此吸引大量消费者、商家进行投资。殊不知此类“消费返利”,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正昇康会员报单每单金额为3000元,级别共分13级和1-4星董事,每个级别奖金比例有所不同,该讲师宣称“多条线发展,无论谁报单后,其底下先开一条线,当自己成为8级并在这条线上发展两个人后,可开通第二条线,每个会员底下最多可开6条线,此奖金制度为金字塔形状,一次性报121单可将利益最大化,即36.3万元,年收入可达100余万元”。此模式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模式设置门槛费、拉人头、组层级、团队计酬,其层层返利、金字塔模型符合传销特征。
其次,正晟康以“乡村振兴、绿色消费”为噱头,以“政策导向、消费返利”为诱饵,45%资金如何能持续达到1.5倍的返利,如此高额的回报,本身就是不可能实现的,资金的安全也无法保障,运营模式也存在违法行为,实际上是通过各种手段骗取消费者、商家的钱财,从中获得高额的回报。这种运营模式建立在消费者不断报单成为会员,需要通过报单来获得所谓的“积分”,并不断提升级别,才能享受更高额的返利,同时为了吸引更多的会员报单,还设置了各种奖励机制,例如“13级(经理级别)6001单,奖金比例30%,每单奖金900元等”。实则这种经营模式是不可持续的,高额的回报来源于新会员的不断报单加入和旧会员的继续投入,当新会员加入减少,旧会员投入减少,就会瞬间崩盘,所谓的消费返利只是美丽的谎言,其目的是骗取消费者、商家的钱财。正昇康虚构盈利前景、承诺高额回报,未经批准擅自承诺返利,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涉嫌以传销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此外,正晟康的“绿色消费积分信用认证企业”荣誉证书以及《新消费模式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课题的承担单位的牌匾,经查,对该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权威性难以认可,该公司用虚假的“荣誉”、混淆相关政策,欺骗、误导消费者,涉及虚假宣传,伪造相关公文、批文更是涉及刑事责任。